她记得记忆里有那么一回事。
因为他们村地理位置特殊,狩猎队的存在是合法的,但是村里猎到的肉要有一部分以一个非常低的价格卖给收购站,余下的再留给村里。
就像是外面种地的一个道理。
需要交公粮,交完公粮还要交统购粮,就是以一个很低的价格卖给粮站,剩下的才是留给村里自己吃的。
而村里自己留下的肉,在红枫村这里可以相当于富余的农副产品了,是在村里分了还是统一买了分钱上头是不管的,灵曦说的要去别的村卖肉,指的就是这部分的肉。
当然这些都是明面上的,村里对于狩猎所得上报的数量都是要打了好几个折扣的,而被折扣下来的那部分就是私下找门路卖出去。
这才是村里分钱的大头。
裴瑄点头:“怎么你要去帮着看摊子?”
裴瑄这话带着几分好笑。
灵曦摇头:“我记得听你说过摊子以前都摆在槐树那儿吧,今年你们还打算摆在那里?”
裴瑄笑了。
“我都听明晖说了,你还叫她子不语怪力乱神呢,怎么自己先忌讳起来了。”
灵曦翻了个白眼,又喝了一口参汤,慢悠悠的道:“我不忌讳。”那些东西根本伤不到自己,她忌讳什么?
只是那也不能摆大槐树下啊,村里面人心惶惶的都不敢靠近恨不得绕路走,真摆在那里还想不想卖出去了。
顾四看着灵曦一边舍不得碗里的参汤,一边要和裴瑄说话,偏生灵曦的习惯喜好,嘴里面有东西轻易是不会开口说话的。
这么一会儿停一下,慢吞吞的,他笑了一会儿,才拍拍灵曦的脑袋接过来她的话,给裴瑄将里面的道理讲了一遍,裴瑄一拍巴掌,还真是……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
那一村子的人都是忌讳的,又出了赵婆子瞎了眼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