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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不甚起眼体型精瘦的年轻人,被其余两个跟班称为菊花哥,意思是向着太阳盛开的那朵向日葵。
三个人乘飞机直达,再从市区租车当晚就到达了小镇,去了朱大常说的那个酒吧。
实际上一点都不难找,因为整个小镇就只有一间民居改装的破烂酒吧,夜间做点宵夜顺带卖酒,那里的人晚上多数都在这家酒吧里消遣,除此地之外,根本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喝酒吹牛。
正好菊花哥三人到达之时是夜里十点钟,此刻正是酒吧里开始热闹的时候。
三个人点了几盘下酒菜和一打啤酒,坐着慢悠悠的吃喝起来,随时注意着周围的人。
大跟班说:“我觉得,哥们这回的差事,一天两天大概是办不完,且不说那人是不是,就算是,他也不可能天天来这里,一会儿我先去找落脚的酒店,你们在这盯着。”
小跟班给菊花哥斟满了酒说:“如果真是那个人,哥打算怎么弄他?”
菊花哥看上去个子不高大又精瘦精瘦的,两只眼睛却炯炯有神,一双眼神似乎能把空气里的微尘给数出来有几粒。
菊花哥一边喝着酒,一边观察着酒吧简陋的大门,刚要说话,眼睛亮光一闪:“来了,是他!”
两个跟班一个假装找服务员,一个假装猫腰系鞋带,都把目光斜出去,一看,果然是照片里的那个人。
此刻正往酒吧里走进来。
菊花哥轻咳一声,小跟班独自起身往外走。
似乎是酒吧灯光太暗,小跟班走到门口的时候,跟进来的人撞了个满怀。
“傻X,没眼睛啊?撞到你爷爷我,打算怎么赔偿啊?”小跟班推了对方一个踉跄,后退几步之后,对方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来人正是陆羽恒,自从骗韩叙上游艇之后,他就东躲西藏,走走停停来到这个偏远的小镇,以为这里外来人少,大概可以安静地躲一阵子,等风头过去,再找个固定的地方安家。
他一个人在异地他乡,没有熟人朋友,就只能来这个小镇里唯一的酒吧里打发时间。
喝酒吹牛满足不了陆羽恒一个人的空虚寂寞,渐渐和来酒吧里的人混熟了,跟着别人刷起了货,以求醉生梦死麻痹自己。
这货自然不是普通的商品,而是某条道上的行话,某粉某丸都称之为货。
刷的多了,虽然没瘾,却也跟抽烟一样,不抽就觉得嘴里能淡出能鸟来。
不过这种东西对于对有钱人来说不算什么,相较于普通人而言,可不是便宜的消费。
陆羽恒虽然有钱,眼下正在避风头的时候,却也只能花着身上带着的现金,不敢从银行取钱,免得被追踪路径。
躲避的日子事事都要花钱,且是有出无进,现金快花完了。
陆羽恒又想刷货又想省钱,他没有渠道可以拿到一手货,又买不起酒吧的三四手昂贵货,居然学着自己勾兑。
陆羽恒大学时候就是化学系的学霸,还真的让他兑出某种洁白的粉末,这东西,只要能上脑,说它是货,它就是货,买去刷的人,刷完了根本就不知道是头痛粉还是真的货,倒也让陆羽恒赚到一点生活费。
只是他也十分警惕,为免出事,不是喝过酒的人,一概不卖货。
今天在租房里无聊,半夜又出门来到酒吧,想看看有没有人要货,没人要就自己喝一顿酒后回去睡觉。
却不想这么倒霉,一进门就被人给撞翻在地,连带怀里揣着的密封袋子都掉了出来。
陆羽恒第一个想的不是怼刚才撞自己的人,而是急忙在地上找自己被撞出来的密封袋,这东西不能招摇。
酒吧里灯光昏暗,他睁大眼睛好不容易才在一张吧台凳的脚下看见。
走过去弯腰想捡,密封袋忽然被人用脚给踩住:“老子说话你听不见吗?是不是想死?”
陆羽恒推开了这人的脚,匆忙捡起密封袋收好,这才怒视对方:“你是狗眼吗?是你撞的我!”
“呦吼!是不是想单挑啊?”小跟班一把揪住了陆羽恒的领口,一个拳头就揍在了他的脸上,立刻将没有防备的陆羽恒打翻在地。
酒吧里音乐声很大,周围喝酒的人在肆意喧哗,这种地方酒虫上脑,打架根本就是家常便饭,根本没人会在意,甚至看见了还会喝彩。
陆羽恒从地上爬起来,一抹嘴角,在手掌上看到了血迹,顿时怒火冲上头顶出拳反击,两人扭打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