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贬值十亿倍,我成了神豪

第1987章 兄弟对决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最快更新物价贬值十亿倍,我成了神豪最新章节!

应该已经过去了千百年了吧。”

“他的位置没有人能撼动,甚至没有人能打过他。哪怕中间也出现了光属性的修真者。但是也只是让这位鬼神皇受了点伤而已。”

“而且他的修为应该过不了多久就能飞升成神了。鬼怪也是可以飞升成神的,只要你的修为足够高,那么你就可以成为神仙。”

“我记得在我那个时候,这位鬼神皇就已经鬼神皇三重境了,因为修为修炼到了鬼神皇境界之后。修炼的速度会变得特别特别慢。”

“就是比你这个光属性的修炼速度还要慢,上好几百倍的那种。这经历了千百年来我也推断不出来他的修为究竟到达了多少。”

“不过现在这位鬼神皇肯定不是我们所能打败的。”

洪荒的声音在提起这位鬼神皇的时候变得严肃起来,虽然他已经活了千百年了,但是他还没有见过这位鬼神皇的样子。

传说这位鬼神皇到达鬼帝之后就一直在返老还童,现在应该已经是他最年轻的时候了。

“那位鬼神皇叫什么名字啊?”

孟宇声音非常严肃的问道,虽然孟宇现在打败不了这位鬼神皇,但是他觉得他还是有权利知道这位鬼神皇的名字的。

毕竟之后他可能就会承担起打败他的责任。

“鬼神皇星渊。”

洪荒沉声说道。

星渊…

孟宇默默的念起了鬼神皇的名字。

“下一场对决!孟宇对战洪荒。请两位赶快上台。”

裁判的声音响起,孟宇和洪荒对视的一眼都看到了两个人眼中的兴奋。

“师傅,我觉得可能是听到我们的心声了吧。把我们两个安排到了一起。我们两个从认识的时候就没有切磋过武艺。”

“这次也算是圆了我们两个人的心愿了吧。”

孟宇笑眯眯的看向洪荒说道。

在他的心里,他的老师永远都是最强的,但是他也想看看他和他们的老师的差距是多少。

他知道这场比赛他自己一定会输,即使他用尽全力,但是他们两个中间毕竟差着两个段位呢。

而且他也不可能对着自己的师傅使用出自己的保命装备,所以这场比赛他肯定是必输无疑的。

但是他想在这个时候看一看自己的实力究竟和自己的师傅差了多少。

“让为师好好看看你的实力吧,你不能放水。”

洪荒笑眯眯的说完之后,比孟宇先一步来到了台上。

孟宇也紧随其后来到了台上,这场比赛无疑是最大的看点。

因为都是羽化登仙等级的强者,而且还都是一个驱魔队的。

“我有生之年竟然看到了一个驱魔小队的两个人进行比拼,这绝对是这次比赛最有看点的了。”

“我想知道一位是光属性的修真者,还有一位是三属性修真者这两位比起来谁比较强一点。”

“其实我觉得不用看是什么属性的,就看两个人修为上的差距,这一句肯定是洪荒胜了呀,毕竟修为上的差距是没有办法弥补的。”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