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呐~~”
别说是普通的捡宝人,就是迪通拿、教父、史密斯博士,眼睛都在放着光,恨不得把金条都抓进眼珠子里似的。
他们不是没有见过仓库拍卖的大收获,一次百万美金以上的恐怖收益,也不仅仅是传说。
可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黄金,在面前一字排开。
对黄金的喜爱与向往,简直是镌刻在基因里的渴望,顿时被眼前这一幕给彻底诱发了出来。
所有人当中,只有陈阳对黄金无感,走上前去,在爱德华的身边蹲下来,捡起了散落在金条堆里一样显眼又不显眼的东西。
那是一根红彤彤的翎羽。
说不显眼,是没什么东西在一堆金条当中还能够显眼;
说显眼,实在是翎羽红得太漂亮,像是通体由色度最好的红宝石,精心雕琢出来的。
“来自东方的巫师,给爱德华带来幸运的唐人陈,你放下那根该死的羽毛吧。
来,过来,闻一闻黄金上的香味,我敢向上帝发誓,它比富兰克林的味道还要好。”
爱德华拉着陈阳,划拉过来一大半金条,豪气地道:“收下,收下,这些是你的。”
捡宝人的羡慕目光,立刻就转到了陈阳的身上。
15000美金拍下的仓库,赚了接近50万美金,这样的暴利,足以支撑他们过上很久奢侈放纵的生活了。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陈阳反手将金条推了回去,扬了扬手中的火红翎羽,道:“金条都是你的。
我只要这个。”
爱德华惊了,然后误解了,结巴巴地道:“唐人陈,你不要误会,爱德华不是那种人,不会吞了该你的那份。”
陈阳微微一笑,拍着他的肩膀道:“我从来没有怀疑过。”
“那”
爱德华脸色白了白,颤声道:
“我们是最佳拍档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