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我去了很多个地方,在每个地方都留下了痕迹,我怕你回来时找不到我,手上始终戴着你亲手给我戴上的戒指,包的最深处放着你亲笔写给我的信。
我每天都会写一个小纸条,然后把它存起来,等你出现的时候我就把他们拿出来给你看,告诉你我有多想你。
我又出版了一本随笔,我把这些年发生的所有事情都记录了下来,我怕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会忘了你。
两个月后。
美国。
我将纸铺在书桌上,拿起笔来写下:“晨晨,我来到了你生活过的城市,这里的风景很好看,我过的很好,你呢?”
“晨晨,我今天遇见了一个奇怪的人,他说曾经有一个男生在街边弹唱,旁边还放着我的照片,我想那应该是你吧。”
“晨晨,我今天去看叔叔阿姨了,他们身体很好,你放心吧。你过的好吗?”
“晨晨,今天阿姨给了我一本你的相册,我看完了,你小时候长的真可爱。”
“晨晨,小萌的宝宝出生了,是个小男孩,叫徐星睿,是不是很好听,如果你还在的话,我们是不是也会有宝宝了。”
“晨晨,我收养了一条流浪狗,我给他取名叫慕慕。你过得好吗?”
“晨晨,今天突然特别想你。”
…………
林慕晨,也许几亿年,甚至几百亿年后,我们都化作尘埃,在另一个星球上遇见,在广袤的宇宙空间里,我们其实离得很近很近。
我愿执笔弃花间,从此以后,离经易道,只为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