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世好丈夫

第七百零一章 废物利用

请点击,然后点击“”

最快更新绝世好丈夫最新章节!

学员练手的丹,都要比这个强十倍。

“山主,还是在想想别的办法吧,实在不行,可以下山收购大批量的药材。”

“收购药材有何用,咱们谁能炼制出六品镀金丹?”

刚有人提议,就彻底被另一人打消。

就算凑足了药材,也没人能炼出镀金丹,无异于在浪费资源。

而且现在药王山只剩下了空壳,连收购药材的玄石都没有了。

“既然各位这么正义,那好,坏事我来做,你们继续当圣贤。”

秦枫沉吟了片刻,二话不说,拆开地上的药材便开始炼制。

同时,他让众人准备好的金漆也都开始凝固,被他倒入某种特质的药水后,颜色更为灿烂。

所有人都站在一旁观看,秋水寒也没有离开,所有人都在都觉得秦枫这种作法已经没有底线了。

纵然他对药王山有功劳,但也不能躺在功劳簿以上吃老本。

而且,造假丹的话,可不仅仅是把药王山推到风口浪尖,万人唾骂的境地。

一旦事态爆发的话,药王山所有炼药师都要背这口黑锅,炼妖生涯也就算是终止了。

没有人会认同,接受他们。

这就如同过街老鼠,有些事,孰可为,孰不可为。

那是损害本质的行为,所有炼药师都极为痛恨,无法容忍。

就这样,所有人都无动于衷,甚至有的人觉得秦枫为了药王山可以做一些无下限的事,但觉不包括造假。

所有很多老学员觉得,自打秋水寒退位,从凌敏,到秦枫开始似乎都一副药王山要崛起的石头。

让所有人,心里都充满了希望。

可是结果呢,让人大失所望,连续两次打击,他们已经承受不住了。

所以才有了韩鑫等人的叛离。

有的人已经默默的回到了教学楼,至于秋水寒等人,全都不知道秦枫的计划,也无法做到去理解他做出这种恶劣的行为。

既然无法阻拦,那么也只能任由他去做了。

若是此事被人曝光,希望秦枫能抛开与药王山的关系。

接连两天,秦枫都在广场上,十几架火炉前忙碌,不吃不喝,彻夜不眠。

周围空荡荡,没有人再去观察,也毫无兴趣。

可是这两天,秦枫的形象无比狼狈,就好像乞丐,满脸黑漆漆的,蓬头垢发的模样,看起来十分凄惨。

他一个人,站在火炉圈着的中心处,一起照看十几个火炉,不断的向里面添加着废弃的药材。

“王老,林老,难道你们不觉得,秦枫这样做,太冒险了么?”

办公楼顶,秋水寒和一群老学员,找到了林老和王老。

他们不能任由秦枫在这么胡闹下去。

浪费时间不说,一旦风雷阁发现这批丹药有问题,便会落位对方手上的把柄。

他们甚至无需大张旗鼓,只需要把这件事散发出去,药王山分分钟就会覆灭。

“冒险么,当初你够老实,可是结果呢!”

林老听后,脸上毫无波澜,眼睛里冒着光,盯着广场中心忙碌的身影。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