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尝不是个好结局。”十郎说着,边捧着水杯到他面前。樊虎不解。
“这要做什么?”“让你配仙丹喝的。不是只要吃了仙丹,用不着我换药,你的伤自然会好?你快点吃一吃,我要回家去了。”瞧也不瞧他,十郎一副公事公办的口气。“”樊虎在心中一笑,出手揪住了十郎的手腕。“我是病人,对我好一点。”“谁会同情你?自找死路的笨蛋。”他哈地耸肩。“我说什么都没用?”
“放开我。”樊虎不但不放,还更用力地把他整个人带到床上,并且亲昵地贴着他的耳,低声耳语说:“没有下次了,我发誓。我已经知错了,你不是最会原谅人的吗?连木疏儿那种笨蛋都可以原谅,为什么不能原谅我?”
“答案你不会自己去想!”木疏儿如果因为自己笨而死,十郎会为他掬一把同情泪。可是他知道,如果樊虎耍笨而把自己搞死了,他到樊虎化成灰都不打算原谅他。
“我想我知道答案,可是我想听你说。”十郎咬咬牙,这真不公平。为什么自己第一眼就这么着迷于他?好像前辈子就注定非喜欢他不可。
回想第一次见面时,这双冷硬的金眸中,丝毫没有容许自己进入的空间,如今这双金眸竟会对自己撒娇、也会对自己笑,他就舍不下。可是不行。不行、不行、不行。自己本来就对他难以抗拒,要是连口头上的便宜都让他占去,自己绝对翻不了身。
撇开脸,十郎故意不去看他。男人采取了下一个“劝说”的步骤,他含住十郎小巧的耳垂,手指则解开了他的粗布衣裳。“哈啊”略微粗暴的指尖蹂躏着平坦胸部上的乳果。“说你喜欢。”猛摇着头,拒绝接受这种不纯洁的拢络手段。
“我讨厌啊!”男人湿软的舌尖立刻含住了被揉搓到发疼、挺立的红果,结果十郎熟知快乐的身体,大大地抖颤了下,开始朝快感的方向倾斜。
“我喜欢”男人说着,并以牙齿轻啄着,一步步切切实实地勾出更多的欢愉。“我喜欢你的柔软、我喜欢你焦贻光泽的皮肤,我喜欢你色迷迷地看我,我喜欢你老实地说你崇拜我。”骗人。十郎揪住他的头发,不想要他继续挑逗自己脆弱的决心。
“我是臭汉子,我是笨木炭,我是没长眼睛的笨蛋,我收回我的崇拜。”男人下一个攻占的目标是他苏醒中的爱器,先在下腹周遭印上无数的轻吻,然后故意不去碰触那最渴望被碰触的地方。
“你不是没长眼睛的笨蛋,你只是个身子淫乱发情的小色胚。瞧,这是什么?好一条高高抬起尾巴的红蛇,等不及要吐出白液了。”以手指轻耍着发红的裂缝。
“啊嗯你、才是闷骚大色猫!骗我你没元气,把我榨干了,结果根本就好得很,还能与妖孽战斗!”
把裤子从他腿上完全拉下,男人的指尖来到了后花蕾。现在还没熟成,但等男人彻底地爱抚过后,这朵情花将会绽放出最妖冶的美丽花瓣。
“呵呵,我还在想你几时会发现上当了呢。每天我都等着某人兴师问罪,偏偏他就是没发现,还努力地配合我补充营养,真是辛苦你了。”
“混帐贼猫!”十郎扑上去想扁人,却一个转身被男人翻身压在下方。男人以他蓄势待发的傲物,磨蹭着他柔软的花蕾。“还有一件事,十郎,我要恭喜你。”樊虎突然神秘一笑。“恭喜什么?”
他要升官发财五子登科了吗?“老君已经接受我的申请,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家眷,可以跟我回仙乡,也可以跟我四海遨游了。”
亮出手上那飘散着仙香的纸卷。“我跟你我什么时候答应当你的家眷了?!我、我有我的人生,我还想娶妻生子,我为什么要当你的家眷啊!说好听点是家眷,你根本只是想要我像老妈子一样帮你打点里外,我不干、我绝对不要啊嗯!”把吵闹不休的新“家眷”压制住,以身体的沟通来中止争端,是最愉快、也最健全、最延年益寿的。因此我行我素的大猫神仙,决定在他的“家眷”认命地答应和他回仙乡之前,他们就在这张床上过日子,不下床了。曾经,在巫豳山中有个知名的猎户。
他猎黑熊的英勇事迹,在青松屯一代广为流传。可是这名猎户有一天突然消失不见了,大家议论纷纷,认为他很可能是在山上狩猎时,遇到了凶猛的野兽好比一头雪白大猫,而被吃到尸骨无存了。
但是这个说法,被熟知猎户的一名老翁否认了。老翁是这么说的:“十郎大爷临别前曾说,他被人家绑架到一个名叫仙乡的地方去了,可能会过一阵子才回来。
他还特别交代,要我这青草茶的担子不能收,因为有空他会回来喝我一碗茶的。”但是,据说直到老翁死前,都未再见过这名猎户。老翁非常遗憾,却也要他的子孙们,无论如何凉茶担子每天都得摆,不可让猎户扑空。
因此今儿个,纵使隔了一百年后,青松屯生意最兴隆的凉茶铺子,也百年如一日地继续开张卖凉茶。“老板,来碗凉茶!”一名黝黑的青年靠近摊子说道。
“好,马上来!”善于聊天的凉茶铺老板,笑嘻嘻地问:“爷儿是外地人吗?好像没在这一带看过你,你打哪儿来的?”
喝完了茶,年轻人笑了笑,比一比天上,放了个铜钱便走了。天上?怎么会有人住天上的?真是个疯子。老板嘀咕地收起碗和铜钱,赫然发现那是一枚百年前的古币。
可是当他追过去时,人已杳然。这时,有慧根的人或许会听得见,那句飘荡在空中的“谢谢招待!”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