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军阀生涯

第四百七十五章 没底

孙传芳和吴佩孚最讨厌别人当面夸赞后起之秀这些个敏感的字眼,怎么听都有种嘲讽的含义在里面!

王占元问道:“知道大*统为何要咱们跑到湖北来的意义吗?... --

最快更新重生之军阀生涯最新章节!

义吗?”

孙传芳点头,说道:“知道些,鄂系要夺我徐州,如同是掐住我们的喉咙,大*统让我们来湖北驻军当差,意在用一把锋利的匕首横在袁兆龙的脖子上!互相牵制,互相威胁,以至于互相伤害!”

这已经是明摆着的事实了,不是个秘密,孙传芳知道前因后果,也并不奇怪。

王占元又问道:“你我都知晓,湖北是他袁兆龙的天下,此子也是野心勃勃,来湖北当官,等于是深入龙潭虎穴,稍有不慎,便可能粉身碎骨,以身饲虎。你知道,如此危险之地,我只带你的二十一旅这一支部队过来的原因吗?”

还用问原因吗?

孙传芳又不是傻瓜,都已经说了,这里是龙潭虎穴,是鄂军的大本营,得罪了袁兆龙,带多少人过来都白搭,除非是有十万大军撑腰,可问题是能拿的出十万大军来保命吗?

拿不出来,所以说一个人过来跟一个师过来的意义是一样的,鄂军想吃点在湖北的他们是轻而易举。

心里虽然是这么想的,可孙传芳却没这么说出来,毕竟以后还得指着王占元提携呢,打了长官的脸,不太好。

孙传芳谦逊道:“不知道。”

王占元苦口婆心道:“让你来,就是想让你近距离的接触一下这位黑名单上的大军阀,瞧一瞧他治下的湖北到底是个什么样子,他究竟是有何等魔力坐到今天的这种位置,参透了其中玄机,相信对你未来的道路,肯定会受益匪浅。毕竟你们都年轻,支撑起这个国家未来的将会是你们。多学点东西,总归是没错的。”

“是,馨远一定师从袁兆龙,力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孙传芳从善如流,老长官这是为了他好,肯定没错。事实也的确如此,若袁兆龙真的是一个酒囊饭袋之徒,怎地有可能从如狼似虎,弱肉强食的军阀世界里脱颖而出呢,而且还越来越强,身上肯定有不比寻常的过人之处。

再将目光投向滔滔的江水里,王占元的心情如同这江水一样波澜起伏,在湖北当差,封了他一个巡阅使,冯国璋本来是想让他做湖北督军来着,但总督和督军都是袁兆龙一个人兼职,贸然的拿下他的头衔不太合适,有种撕破脸的感觉。

这个巡阅使,王占元的心里是一百个不乐意,不想干,去别的地方还好,去湖北,真不想去……

就好像袁兆龙跟直系八字不合。

袁兆龙的发家史就是一部同直系的斗争史。

起义之初,袁兆龙交手的是直系的大头领冯国璋,生擒的蔡成勋是直系的将军,二次革命之时,被赶出湖北的陈光远是直系的将军,护国战争期间打败的刘景元也是直系的将军……

王占元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让谁来不好,偏偏要让他来。

王占元看透了自己的处境,冯国璋话说的好听,让他来湖北给袁兆龙添堵,既然是添堵,总归要给他造成威胁吧,可却又不增兵派将,也不火力支援,就让他带着自己的部队去湖北。

北洋第二师战斗力虽说也不差,但若是拉到了湖北,在袁兆龙地盘上打仗,说实话,王占元的心里没底,也没把握能赢。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狱卒无名
狱卒无名
一个半路习武的年轻狱卒,沉浮在江湖中,在名师挚友佳人的陪伴下,锤炼成名武者
伯延
京城剑府
京城剑府
关于京城剑府:传统武侠京城之中有一剑府屹立两朝,风云之中且看世事变迁,汹涌浪潮唯我剑府不倒。可惜当代掌门伤痛缠身,下任掌门肆意纨绔。北地武首究竟何去何从
邪龙乔治
让你下山复仇,你让师姐又爱又恨!
让你下山复仇,你让师姐又爱又恨!
关于让你下山复仇,你让师姐又爱又恨!:十年前,父母相继被害,陈澈也遭遇追杀,身中剧毒。千钧一发之际,掉落悬崖,被隐士高人太玄而救,收为关门弟子。十年后,陈澈成为世间唯一全能术师,下山复仇。临行前,师父嘱托他照顾好六个倾国倾城的师姐和风华绝代的师娘。师娘武青葵:身份神秘,艳压天下。大师姐谢晚凝:术法大师,行踪成谜。二师姐唐玉娥:武道至尊,大夏军神。三师姐李清颜:绝世神医,天才教授。四师姐宋今禾:奇门
活血37
重生射雕之剑归何处
重生射雕之剑归何处
郭默,人如其名,不善言辞,沉默寡言,标准的零零后。毫无新意的重生,而且是重生到了自己最熟悉的射雕世界,却莫名其妙地成了自己最喜欢的男主角郭靖的弟弟。对剧情的熟悉,是自己最大的依仗,是要继续前世的风格,依旧默默无闻,还是努力抗争,不辜负老天给这重生的机会呢?面对尔虞我诈的江湖,面对弱肉强食的社会,大漠放马,阴谋诡计,血腥厮杀,绝世功法,红颜美酒,真的能如他所愿吗?还是要做一个全新的郭默,默的与...
徒己
水墨下的江湖
水墨下的江湖
关于水墨下的江湖:天姿平平的江淮意外加入合欢总,结识许晚禾以后开启了新的征途,随着境界不断攀升的江淮,似乎发现总有一只无形的大手推动着他前进。过程中经历了无数悲欢离合,在最后登顶神皇的那一刻,明白了真相。另一条时间线上的江淮留下了太多的遗憾,斩断时间长河,从新回到过去,留下一个能改变未来的节点,弥补回曾经的遗憾……
风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