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耀叶婷婷

第四百七十章:以血化魄

请点击,然后点击“”

最快更新李耀叶婷婷最新章节!

nbsp;  我对于小陈道长说的那些事暂时还不知道,但是如果我的血能够帮助他母亲,那我又有什么不肯的呢。他母亲大概是这件事情里面最可怜,最无辜的人了,我不可能置之不理。

想到这里,我答应了他,而他在对我一番感激之后就带着我上了二楼,走进了一个房间!那个房间里面放着一口大黑棺材,毋庸置疑,这口棺材就是吴胖子看到的那一口。

棺材没有合上盖子,是敞开的,我走过去便看到了一个穿着纸衣的女人安安静静的躺在棺材里!女人面色惨白,在她的脸上看不到一丝血气,可是不难看出她五官俊俏,是个美女。

她是老杨讲述中的那个女人,那个不会说话但是善解人意的姑娘,就这样的长相也难怪会让方金水着迷!

女人是死了,可是体内却还有魂魄,那魂魄是抢过来的。我知道,当初老杨的父亲一定是使用了抢魂术抢来了这几个魂魄,只要有魂魄在体内,那肉身就暂时不会腐烂!只不过想要留住魂魄,不让阴差找到,只有用纸衣穿在她的身上。让她身体机能变得有活力,就需要用追魂鸡的血。所以,那么多年以来,老杨都在让冯婆婆给他养追魂鸡,目的就是要保住女人的这两魂四魄!

“李先生,这就是我母亲的遗体!现在只有您的血才能将她唤醒,了却她的心愿,让她安息。所以,有劳您了!”小陈道长一脸真诚的望着我。

我点头说道:“没事,几滴血而已,能够帮到你母亲最好。”

我也没有含糊,直接走到了女人的身边,而老杨也站在了棺材旁!他望着棺材里的尸体,一脸惆怅的说道:“这些年,要不是她一直陪着我,我真的会过得很孤独!所以,每每别人问起我有没有老婆孩子的时候,我都会说,我有!我不仅有老婆,我还有儿子。”

“事实上,我也是真的有!只是我的老婆跟别人的不一样,我的孩子也跟别人的不一样。”

听到这儿,我对他说道:“不,是一样的!你的老婆跟孩子和别人都是一样的。道生万物,万物又不仅仅只是三界,他们都在世间的大道之中!只是特别了一些而已。”

听到这里,他回过头来看了我怕一眼,重重的点了点头说道:“是,您说的没错!一样的,都是一样的。”

这时,小陈道长拿了几盏煤油灯过来,他冲我点了点头说道:“李先生,可以开始了!”

我嗯了一声,割破了自己的手指,从手指之中滴出了四滴血!第一滴血滴下去的时候,我听到小陈道长在一旁念道:“命魂何处速归本体!”

念完之后,小陈道长拿来了一盏煤油灯,放在了女人的脑袋旁边!

第二滴血,第三滴血,第四滴血滴下去了之后,小陈道长再次念道:“三魄何处速归本位!”

念完,小陈道长又拿来了三盏煤油灯,分别放在了女人的其余三个魄位上。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