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前发尽千般愿,要休且待青山烂。水面上秤锤浮,直待黄河彻底枯。
白日参辰现,北斗回南面。休即未能休,且待三更见日头。
第三首《酒泉子》,仅数句而已。两面笔迹相似,可知这三首词是寺院僧徒抄写。
该纸张抄写者将“菩萨”二字省写作“卄卄”,与敦煌寺院抄录佛经时省写的惯例相同,可证明此纸是佛徒所写。
从敦煌残卷中的资料来看,可知当时的俗曲歌舞确实曾与寺院僧徒结合有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的形成既有历史的渊源又有社会的因素。
历史的渊源是:僧人所从事的乐曲创作者,早在齐、梁之际便已存在了。
根据《乐府诗集》记载,“梁天监十一年,武帝于乐寿殿道义竟留十大德法师设乐,敕人人有问,引经奉答。次问法云:‘闻法师善解音律,此歌(即释法云作的《三洲歌》)何如?’法云奉答:‘天乐绝妙,非肤浅所闻。愚谓古辞过质,未审可改不?’敕云:‘如法师语音。’法云曰:‘应欢会而有别离,啼将别可改为欢将乐。’”从这些记述,我们可以知道,齐、梁之际的僧人,既精于音律,又常常参与歌曲的制作。
社会的因素则缘于唐代的寺院曾经普遍设有戏场。唐代风俗轻靡,不仅在寺院中普遍设有戏场,即使是僧徒讲经的道场,也有专以淫亵之说以招邀听众者。
饶宗颐《敦煌曲》一书中,曾把僧人借用演唱来流传佛法的乐曲,分为俗曲和佛曲两种。
俗曲如《大唐五台曲子》中记载的《苏幕遮》及《喜秋天》。
佛曲则有《舍利弗》《摩多楼子》《达摩支》《浮圆子》《毗沙子》等梵曲。
由上述可知,寺院僧徒作曲子词的缘故:因俗曲盛行于民间,所以僧徒借它作为宣传工具,用来宣传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