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压着喜悦的顾芷末和周莫莫手挽着手,蹦跳的朝着食堂的方向走去。
顾芷末口中的他,只能是他,何谦。那个十分优秀的男生,那个在顾芷末心中阳光向上,聪明智慧的男生,也是那个不喜欢顾芷末的男生。
顾芷末和何谦认识了三年多了,顾芷末喜欢何谦也是整整两年了。从初中开始就是同学,直到高中,两人仍在同一所学校但却在不同的班级了。
也只有顾芷末知道,她喜欢何谦很久了,那是她喜欢的第一个男生。
她也不记得,她究竟喜欢他什么,但犹且记得当初对他心动的场景。
那是在体育课上,傍晚的夏季很凉爽,但是打篮球的一群男生却还是汗流浃背。
班里的女生正在八百米比赛,顾芷末跑步的时候,突然从半空中飞来一个篮球。
顾芷末还没有来得及躲开,就看见一个男生突然朝她冲过来,接住了半空中的篮球。
辛弃疾的一首诗里怎么说来着,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接住篮球的男生蓦然回首,回头的一瞬间,校园外的路灯“噔”的亮起,暖黄色的灯光打在男生的身上,一见倾情,再见倾心。
“你没事吧?”男生的声音很清脆,带着青春期男生该有的磁性,却又不乏温柔。
芷末愣了愣神,许久才反应过来。
“啊……我……没事。”
只见男生笑了笑,那笑颜,芷末这辈子也忘不了。
“没事就好,我走了。”
“哦。”
只是简短的几句对话,却让顾芷末的心跳更加快速跳动。
可能就是从那一天开始,她和何谦之间的相处方式就开始不一样了。
比如,无论是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顾芷末总能一眼就看到他;上课时无论怎么困,只要听见他的名字他的声音,顾芷末马上就能精神起来;再比如,原本一心只想学习的她,却分了一点心思,去想如何制造与他的偶遇和谈话。
初中往事,却仿佛还发生在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