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世废婿

第四百五十六章 不配

请点击,然后点击“”

最快更新隐世废婿最新章节!

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力量是有些抓襟见肘了起来了,那个隐藏在鬼子之中的神秘人,此时是皱眉了起来。

他的眼神,阴鸷地看着擂台上的方云,杀气沉沉!

但是那杀气之中,却还有一丝的讶异,也不知道,方云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这一切,实在是令他都是有些不明白了。

本来他以为,以方云这样的告诉的移动方式,再有个几分钟的时间,应该就是要坚持不住的,但却是没想到,方云竟然是一直支撑都了这个时候了!

这一点,实在是令他感到震惊的!

而且最关键的一点是,他竟然是对这个年轻人的境界,有些看不明白了。

因为他竟然是看不出,这个年轻人,到底是拥有什么样的修为的!、。

单单只是一点,他拥有近乎瞬间移动的速度!

这样的速度,他有些不明白是怎么办到的,但是这没有问题,只要是把士斋的死,赖在了他的身上,那么接下来就好办多了!

只要他一动手,那么士斋便是会十分自然的‘死’在他的手上,到时候,闹出了人命了,他自然是没有办法继续的站擂了。

这样,便是可以把方云给逼下擂台了!

没有了方云这个强力的帮手,那么陈家人还拿什么跟他们比呢?到时候还不是他们的天下了?

当然,最重要的事情还是把士斋的死,嫁祸到方云的身上才行。

只有做到了这一点,那么才有可能是把方云给赶下擂台的,不然的话,单凭着方云那来去无影的速度,他们这一边的弟子,根本就是没有一个人,能够有实力去跟方云抗衡的,这一点可以说,他是十分的清楚的。

除非是他,自己上阵了!

但是他这一次来,目的已经是很明确了,那就是要打败陈庆专,那么自然是除了陈庆专之外的任何人,都是不可能让他出手了!

这是一种气势,是一种不能随便出战的气势!

因为他是宗师,若是随便的出手,去对付一些小角色的话,那么是很掉价的一件事情的!

这样的事情,是没有可能发生在他的身上的!

只是,他却是根本就是不知道,方云的真正的实力,到底是如何的,若是他知道了的话,那估计是没有胆量,有这样的想法的!

因为,跟方云比起来,他的那一点实力,根本就是一个笑话!

可以说,是最最好笑的笑话!

但,他根本就是没有想到这一点,他和陈庆专一样,都是犯了从年龄上认定一个人的实力的错误了。

显然,在他看来,方云实在是太过于年轻了。

这样年轻的一个人,怎么可能会有比肩宗师的实力呢?

尽管他看着出来,方云的速度,已经是快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程度了,但是这又能有什么用?

速度快,但是一直不出手,就能赢得了对手吗?

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在他看来,方云根本就是不配称之为一个强者!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