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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着脚尖靠近拐角处的桌子——以汤森的本事,“嗖”的一声拿走烤鸡不是问题,但是呢,做贼要有做贼的自觉,要小贼要有做小贼的自觉。
对衙内来说,这叫体验生活,必须要让自己进入角色,那才够爽。
汤森注意着身后,十分享受的伸出手去,两根手指“变成”个小人,指尖在桌面上交错点出,一路“鬼鬼祟祟”的靠近烤鸡,甚至还绕了个弯,这才“攀”上了鸡腿,最后轻轻一拉——居然没拉动!
烤鸡自然没有这种本事,胳膊掰不过大腿的说法,在这里肯定不成立!
“嗯?”汤森不回头还好,这一回头,他顿时又惊又怒!因为他看到在对面、抓在另一条鸡腿上的另一只手!、一只戴着灰黑布手套的手!
这只手套的布料很普通,但做工繁复针脚细密,覆盖在不厚不薄、不肥不瘦的手掌轮廓上,柔和的线条从指尖开始,最后归拢在手腕处,衬出手掌的稳健有力、手指的窈窕修长……“好,好,好。”汤森脑中念头一闪:“好一双贼手!”
汤森的目光向上移动,灰黑布的衣袖进入眼帘,与手套同样的布料,却不知用什么手法勾出了流云样子的暗纹,手肘关节略有弯曲,正是第二次发力夺鸡的先兆——汤森嘴角溢出冷笑,五指一紧、硬是没让对方得逞。
“跟我抢?还早了一万年!”汤森面带得色一仰头,把目光放到对方的脸上。
对面的盗贼脸上蒙着灰黑色的蒙脸布,连头发的包得挺严实,但这块布却让他的脸部轮廓更加明显,也掩不住稍有些消瘦的面颊。
他五官端正、淡褐色双眉长的很秀气,眉梢也挺长挺雅致。
大眼睛、双眼皮、鼻梁挺拔,肤色白皙,这正是迷死人不赔命的小白脸长相。但在那双纯净沉默的湛蓝眼珠里,此时涌动的愤怒又使他的气质显得很锋利。
“孙子——别跟我抢。”汤森冲他呲牙,这厮的打扮绝不是主人:“你不会是个娘炮吧?”
“放手!”对方听了汤森的话更加愤怒:“你想变猪头吗?”
“哟呵——”汤森被气笑了,娘的什么时候一个乡间小贼也如此嚣张了?西海岸真是出人才啊!这样想着,他的拳头已经握起来了。
“你们……”汤森正要出拳,靠里的侧门边突然走出一个小女孩,她头发上扎着黑色蝴蝶结,穿着漂亮的蕾丝宫装裙,怀里还抱着一个布娃娃,睁着一双大眼睛问:“你们是谁?”
这才是主人吧?汤森顾不得打人,清清嗓子就要开口——但他怎么都没有想到的是,旁边的小贼先开口了。
他对小女孩说:“你猜。”
汤森当场噎住了,同样一句回答被他生生的咽了回去,整张脸上泛起了真正的愤怒。但就是这一分神的时候,乡间小贼已经“嗖”的一声抢了烤鸡夺门逃走!
汤森差点没骂出来,但小女孩的目光却笼罩住了他,对着一个如此可爱的小萝莉,他可骂不出脏话来——这个就是家教,他老子拿武装带抽出来的家教。
“你是谁?”小女孩还是瞪着她那双漂亮的大眼睛:“是谁?”
“我……我……”汤森笑了笑,用温柔的语气对小女孩说:“我是雷,我是风。”
他转过桌子边,停下脚步又一笑,娘炮的文艺腔脱口而出:“我是朝霞,我是彩虹。”
“我——”汤森背过手去,终于摸到一只猪蹄子:“我就是天空!”
然后身影一缩,汤森从窗子上倒翻而出,偌大的厨房里,只留下一个膛目结舌的小萝莉。
翻上屋顶的汤森也顾不得暴露行踪,两眼一扫,就瞅见正在往村外飞驰的黑灰色身影。
“孙子——给爷站住!”村落上空顿时响起汤森无比愤怒的吼声:“你居然敢抢我台词!”
汤森的怒火不是乱来的,身为一个衙内,最不能忍受的事情里有这么两样——参加晚会撞衫(军装不算)、跟人说话的时候被人抢了台词。这可是大仇!怎能不报?
“你想变猪头了?”可恨的是,那抱着烤鸡的乡间小贼还回头,轻蔑而冷淡的喵了他一眼:“只要你追的上,我可以成全你。”
“我就靠啊!孙子你等着!你等着!”汤森又气又急,差点没用一个咆哮给他轰上天去,但不行,男人的事情必须用男人的手段来解决,一定要追上他,一定要把他打成猪头才行!
必须用烤鸡噎死他!
必须用烤鸡噎死他整整一个月!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