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仙阁是京城最有名的酒楼之一,素来以菜肴精美,价格高昂著称,能来这里吃饭的都是非富即贵之人,而醉仙阁的二楼雅座,更是有钱也订不到,只有那些有权有势的贵人,才有资格在二楼预定房间。
换而言之,能在醉仙阁二楼吃饭,本身便是一种身份上的象征。
今日雅座内的三位公子,恰好都符合这一条件。
成国公朱纯臣之子朱中兴,英国公张惟贤之子张锐,定国公徐允祯之子徐世龙,这三人无论哪一位,都是京城中最顶级的勋贵子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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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子弟。
三人家世相仿,年龄也差不多,平时多有走动,彼此之间关系很是密切。
朱中兴年龄最大,平时他也俨然以三人中的大哥自居,张锐岁数最小,三人中徐世龙最为沉稳。
此刻座中三人正谈论的,便是最近在京师中风头正劲的才子方逸。
“这方逸平时不显山不露水,没想到关键时刻还真有两把刷子,那首锦瑟是真的好诗,我爹爹对这首诗也是赞不绝口,说这首诗绝对是千古名篇,哎,原来也没听说方逸这小子有什么文采啊。”徐世龙有些郁闷地说道。
“哼,别人不知,我还不知道么?那小子就是个胸无点墨之人,就他那秀才身份,还是花钱买的,他有个屁刷子,那首诗肯定是找人代写的。”朱中兴手拿一只羊腿,狠狠地咬了一口。
徐世龙和张锐默默地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两人都知道,朱中兴对美丽贤惠的遂平公主非常喜欢,无奈他早已娶亲结婚,被迫提前退出了争夺遂平公主的行列,对于方逸成为遂平公主的夫婿,朱中兴是又嫉又恨。
张锐端着酒杯,眼中露出思索之色,“代写倒是很有可能,不过,有能力写出这种绝妙好诗的,多半都是那些早已成名的大儒,这样身份的人,谁又肯为了几个钱去替人代写?此事实在有些蹊跷。”
“退一步说,就算这首诗是事先找人写好的,但那日的比试可是很多人都亲眼所见,方逸纯以身体硬扛了齐赞元的数次长枪猛击,最后更是用巧妙的手法,反弹齐赞元的攻击,致其重伤,不知两位兄弟怎么看?”徐世龙问道。
朱中兴不耐烦地摆了摆手,说道:“这肯定是障眼法,你我三人都是武将出身,金钟罩铁布衫这门功夫究竟如何,谁不是心知肚明,要真有这么高强的功法,以其上阵杀敌,那岂不是所向无敌?”
徐世龙两人均是赞同地点了点头。
以身体硬扛刀剑,确实是匪夷所思,三人的祖辈都是以军功起家,纵横沙场多年,硬气功也听说过,却谁也没听过能直接用身体硬接对方长枪的,还能以此反弹伤敌。
“大哥所言极是,这姓方的,应该是用了某种不为人所知的障眼法。”张锐说道,“不过此人最近圣眷正浓,我听说皇上亲自为他的商行题字,还送了他一幅字,上写‘天下第一才子’,如今名声美人尽归他手,真是让人好生羡慕。”
朱中兴哼了一声,像是想说些什么,话到嘴边,犹豫了片刻,最终却又咽了下去。
三人平时多有往来,此刻皆是心有默契,知晓对方的想法。
若‘锦瑟’这首诗真的是方逸抄袭得来,那当今皇上一纸手书将其封为第一才子的举动,未免有些轻率孟浪。
但在座的三人都是人精,虽说此刻周围并无他人,但谁也不肯提及皇上可能犯下的错误,毕竟这些武勋世家传承十几代,向来信奉小心谨慎的道理,诽谤皇帝的话,他们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在外面说的。
“不过据我所知,那个第一才子的名头好像并不完全是因为那首诗,我听说方逸在前几日进宫面圣的时候,送上了一件宝物,引得皇上龙颜大悦,这才当场御笔亲书,赐予方逸。”徐世龙说道。
在场的其余两人顿时便来了兴趣。
“宝物?是什么宝物?”张锐问道。
徐世龙有些遗憾地摇了摇头,道:“我只是大概知道这事,听说皇上对此非常重视,要求严格保密,因为此事,据说九千岁已经杀了十多个人了。”
想起魏忠贤残酷手腕和血腥手段,三人不禁面面相觑,心中均是升起一股惧意来,一时间无人开口。
良久,朱中兴方才长叹一口气,“献宝以求幸进,吾观此人,也不过是个佞臣而已,此人能力,其实平平,只可惜了遂平公主。”
徐世龙听了,顿时便是心中一动,“朱兄为何如此说。”
朱中兴的脸上满是幸灾乐祸之意,“你还不知道么?就在昨天,方逸已经把他家祖传下来的八百亩田地卖得一干二净,公主若是嫁入方家,那可真是要过苦日子了。”
旁边两人顿时都是非常的震惊。
古代的田地,有点像后世的房子,深受大明民众的追捧。
明朝的富人们对土地有着非同寻常的热爱,只要有钱,都会尽其所能地购买土地,对他们来说,什么财富也不如土地让人觉得心里踏实。
像方逸这样卖掉祖传田地的举动,在一般人看来,绝对是一个非常败家的行为。
“哦?此事我尚未听闻,不知朱兄又是从何处得知?”徐世龙皱眉问道,“那方逸观其言行,不像是个头脑糊涂之人。”
朱中兴狡黠地笑了笑,道:“因为他的田地就是我买下来的,八百亩地,一共花了我一万六千两银子,不过最后我只付了一万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