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各地产量不同。根据明治政府的报告,扶桑大平原地区的水稻产量明显高于其它地区,而扶桑山地面积超过七成,所以普遍的亩产应该比中华更低。
第二,此时扶桑的人均铁产量低于中华,铁制农具更少,另外扶桑的畜牧业水平也明显更差,只有牛用来耕田,马用来打仗和骑乘,民间没有驴子,骡子更是无从谈起,加上扶桑没有风车,所以从效能比上也弱于中华。
至于“江户时代扶桑农民的生活的比中华好”的印象应该是来源于幕府御领,御领都是在大平原和一些出产丰富的地方,当时的浮世绘也主要描绘这些地方的生活景象,因此才有江户时代丰衣足食的感觉。其实,江户时代农民的日子过得很是凄惨。
以佐贺为例,佐贺的藩学弘道馆在财政紧张的时候只提供米饭和盐,但在当时,对下级武士来说完全可以接受,武士都如此,可想而知农民的生活水平。
德川幕府曾告诫农民:“随便将萝卜叶、豇豆叶、大豆叶等扔掉,就太浪费了,这些东西掺上些杂粮煮着吃,味道是很鲜美的。”其实幕府想多了,直到明治维新后,中农一般都只能吃麦子、栗米、稗子加上叶子、米糠或者萝卜等蔬菜的拌饭或粥,就这,还是一天两顿,早上、中午必须吃饭,因为要干活,晚饭一般都省了。
江户时代的飞弹地区,当地农民普遍吃橡子粉或者有毒的坚果粉做成的团子。
作为四贤侯的松平庆永,于天保十四年(1843年)归藩亲政,当知道当地人民困苦的只能以“菜杂炊和野草团子”为生的时候庆永便命近习取而食之,结果皆觉“难涩至极”,无法下咽。这个时候天保凶作已经基本平息了,作为亲藩之一越前藩,商业比较发达,土地也较为肥沃,情况还如此恶劣,可见当时的农民生活之困苦不堪。
1649年《庆安告谕》明文规定:“耕种要勤勉”,“夫妇均须劳作,妇女如侍候丈夫不周,喜爱喝茶闲谈,游山玩水,虽具姿色,亦应退婚”;“上自户主,下至儿童仆佣,平时在家,均应尽量节食”,不可“滥食大米”,更“不可购用酒及茶叶”,“百姓衣着,限麻布棉布,不得使用棉麻以外之衣料”,“有田不多,难于度日的人,如果孩子多,就要送人,要给人使唤”,要避免“以高利向人借米”造成“逐年利息追加”,“终至耗尽家产”的后果。
明治维新初期,京都的人均寿命是40岁,可京都是扶桑三京之一,生活水平就算高的了,市民都如此,偏远农村的农民生活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