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瑶初高禹川

第192章 周红丽醒了

请点击,然后点击“”

最快更新沈瑶初高禹川最新章节!

吗?”

周红丽张了张嘴,为了自己的健康,她也不敢再激动。她表情怪异,几次打量着沈瑶初,似乎在隐隐计划什么。沈瑶初正觉得周红丽有些不对劲时,手机却响了起来。

沈瑶初没有来得及再去看思考周红丽的异样,见是高禹山打来的电话,赶紧走出病房去接。

*****

沈瑶初走到病房外,接起电话:“喂?禹山?”

电话那头的高禹山正在水果店里逛,他一个个仔细挑选着,嘴里漫不经心地问道:“瑶初,今天阿姨身体情况怎么样?”

“挺好的。”沈瑶初声音还算放松:“她今天刚刚转到病房里来,是个单间,我正准备打电话感谢你了。”

高禹山握着水果的手一顿,面上闪过一丝不自然,但很快被他略过了。

高禹山轻声笑了笑:“不用谢我,阿姨住着舒服就好。那我待会儿去医院看看她,你把病房号发给我。”

沈瑶初婉拒道:“不用麻烦你多跑一趟了……”

“那怎么行。”高禹山认真道:“阿姨好不容易从ICU转出来能看了,我当然得来看看。她精神状态怎么样?”

“也挺好,刚刚我们还在聊天。”沈瑶初见他很坚定,便也不再阻拦:“那你待会儿到了跟我打电话,我可以下来接你。”

“好。”

挂掉电话,高禹山挑了些适合病人吃的水果,提着水果篮正要往收银台走时,身后传来一个小心翼翼的声音。

“请问……是高禹山吗?”

高禹山回头,一个陌生的女人出现在自己眼前,他疑惑却有礼貌地问:“是,请问您是?”

“我叫周希希!”周希希双眼亮晶晶的,痴痴地看着高禹山:“你回国飞回来的时候,我把你误认成了高机长,还闹了点笑话来着……”

高禹山这才想起来,他回国的那班飞机上,确实有过这么一个小插曲。

他温和笑了笑:“你好。”

周希希激动不己:“没想到还能再见到你,真是太有缘分了!”

高禹山礼貌笑着,却明显没有搭话的意思。

周希希只好继续找话题:“你买了这么多水果,是要送人?”

“是。”高禹山垂眸看了眼自己手里的水果篮:“朋友的母亲做了个大手术,打算去看看。”

周希希瞬间想起慕以安跟自己说的沈瑶初的近况,问道:“是瑶初的妈妈?”

高禹山有些惊讶:“你也认识瑶初?”

“当然,我们之前也算半个同事的。”周希希笑了笑,却被高禹山亲昵喊“瑶初”的样子弄得有些不爽,她想了想:“她离职后就没怎么见面了!”

周希希掏出手机,把照片给高禹山看:“不过我前两天在药店看到她了!”

高禹山扫了一眼周希希的手机,本不打算仔细看,却因为扫到沈瑶初手里拿着的东西而移不开眼。

高禹山脸色不受控制地一沉,回忆起当天跟沈瑶初打电话的时候,她带着哭腔的声音,和那边传来的男声。

几乎是同时,他明晰了那个男声的主人,是高禹川。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