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派

第一百七十章 曾祖父诸葛戬(上)【大家帮忙宣传一下】

艾米娜赶紧小跑迎上去,压低声音说道:“法蒂妮主管,巫神大人已降临。”

法蒂妮连看都没有看她,只是抬起手往她的手心里,丢了几枚镶着玉环的金币,“下去吧。”

艾米娜激动地攥着那些金币,又对着我们施了兰指礼,低着头急急地退下了。

法蒂妮微笑着走向我们,对着我和上官云僧、朱砂施了兰指礼,“恭迎巫神大人和大王子、麒麟公主,老巫神久候多时了,请进吧。”

朱砂见没请热娜和大黄,便问道:“热娜和大黄,都不能进去吗?”

法蒂妮施了一礼,淡淡地笑道:“哦,也能进。”

我一看这法蒂妮,应该是得了曾祖母或者是奶奶的宠,虽然官职没有热娜大,但已经不把热娜和大黄放在眼里了,热娜其实也是很江湖的女子,她从小是在云纹寺这种复杂的地方长大的,如果狠劲儿上来,我也不知道她能做出来什么事情。

果真像我想的一样,热娜拍了拍大黄,走向了法蒂妮,法蒂妮抬了抬下巴,食指抵在了热娜的胸口上,邪笑着挑了下眉梢,“巫仆大人,以后的实习期,您还得由我来带,我也算得上是你的师傅,我有耳闻听说你爱耍狠,不过我已经服务老巫神大人和巫女大人一千多年了,你有胆想对我怎么样?你想在巫神大人面前对我动手么?”

说完就要推搡热娜的双肩,热娜是受了真传的练家子,虽然年纪比法蒂妮小了太多,但是她的血脉已经不同以往了,她抡起胳膊啪地一耳光将法蒂妮扇了个趔趄,我以为这就算结束了,毕竟这不是闹事的地方,搞得太大曾祖父曾祖母脸上也不好看,但是我错了,我好像对云纹寺也好,对巫神宫也好,根本没有意识到这里的阶级斗争是如此的狠辣和黑暗。

法蒂妮肯定有着绝对的自信,否则不敢这样,没准他也对巫仆的位子有想法,她拔出后腰上的折扇,嚓地展开,手臂前挥,狠狠地割向热娜的脖子,热娜以腰带肩扭转身形,千钧一发之际,低下头险险地避了过去,我一看这已经是下了死手了啊!

热娜双腿一劈来了个一字马,剪刀腿夹住法蒂妮的脚踝顺势一绞,闷哼了一声,可见使了多大的劲儿,法蒂妮猝不及防地扑倒在地,热娜见机会难得,一把薅住了她的头发,一膝盖又顶在了她的后脊上,法蒂妮尖叫了一声,白皙的嘴角已经淌出了鲜血,这时候法蒂妮才知道,自己是打不过热娜的,她祈求地望着我,双手隔空抓着什么,惊恐地喊道:“巫神大人,救我!”

我心下也是一急,将朱砂的手撒开,刚要去阻止,只见热娜冷冷地哼了一声,从衣服里掏出一把短刀,寒光闪过噗地一下,将法蒂妮的肚子给捅穿了,血水立马溅了一地。

我吓得瞪大了眼睛,心说天哪!这还了得,我奶奶那个级别也没这么猖狂吧,光天化日在曾祖父的眼皮底下杀人,心说完了!这热娜上辈子别是个棒槌吧,这下曾祖父能放过她吗?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