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女人?
好吧,如果非要死扣字眼的话,这的确不能算作是打。
这边,还在因为女劫匪那句‘假引爆器’,而灼灼目光盯着事态发展的乘客们,看到这幕后,也只有悻悻然地低下了头。
玛德,这人不是英雄,就是个拿手枪的疯子...
警察蜀黍,你们怎么还不来啊?
有乘客已经转头看向窗户外,望眼欲穿。
“博士。”
叶更一又说话了。
只不过这次,他没有用手枪指过去。
“啊?”
由于过度紧张,此时的阿笠博士不仅是身体和面部僵硬,甚至连反应也慢了好几拍。
“帮忙把脚边的手枪捡起来。”
叶更一说的,自然是先前那名肥胖劫匪昏迷后,掉在地上的那把托卡列夫。
“哦...”阿笠博士颤颤巍巍,也许是腿软的缘故,一连两下都没有站起来。
“我来吧!”某位小侦探连忙自告奋勇。
叶更一没有制止,其实他原本也打算叫柯南去帮忙,不过当着贝尔摩德还有FBI的面,直接开口让一个小孩子捡枪,多少还是有些奇怪。
柯南蹲在那名肥胖劫匪的身边,捡起那把托卡列夫后,并没有着急起身,而是伸手探了探对方的脉搏和鼻息,确认他还活着后,这才松了一口气。
这一幕被叶更一看在眼里。
怕罪犯没有受到律法的惩戒?
还是担心自己杀人?
或是两者都有。
叶更一不清楚柯南的想法,但他还不至于在众目睽睽之下做这种事。
这个举动还真和FBI在不在场没太大的关系。
叶更一只是不想惹麻烦而已。
毕竟在某些法官的眼中,即便对象是一个无恶不作、杀人如麻,用炸弹挟持一整车人性命做人质的恶徒。哪怕你是当事人之一,有着能将歹徒一击毙命的实力,也不可以这样做。
因为有‘道德人’会质疑:你有过感同身受吗?你和他做过殊死搏斗吗?你理解人家的爱恨情仇吗?歹徒的命不是命吗?
既然有能击毙对方的能力,为什么不优先选择制服他们呢?
不想办法,就做出这种冲动的杀人行为,那就是有罪!
如果你问:难道就不能正当防卫了?
答案是:当然可以。
先让对方把你的复活甲打出来。
叶更一没有复活甲,只有防弹衣,所以他没杀人。
柯南走过来,问道:“更一哥哥,我们要不要报警啊?虽然从外面也大致可以看到车内的情况,但他们应该还不知道劫匪已经被制服了。”
“不急,”叶更一接过手枪,视线落在后排的两人身上,“先把劫匪的同伙都找出来。”
柯南先是一怔,暗道了声大意。
是啊,差点忘了...
之前,自己在视线死角打电话的时候,那个高瘦劫匪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都怪更一哥解决事件时,用的方法太暴力,导致他总是担心其他地方,忘记了那么关键的事。
某侦探先把锅分出去了一半。
身前,那个因为耳鸣倒地的女人,暂时被柯南无视掉。
他看了看高壮老人,又看了看赤井秀一。
假设劫匪和新闻里报的信息相同,总共有三个人,从直觉上来说,那负责通风报信的应该是这个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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