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师之上

第363章 就是看不惯他嘚瑟

“如果你没骗我的话,我大概明白了。”赢勾看着叶想说道。

“后卿很擅长精神神魂这方面,他应该是利用你的魔种,往里面寄生了一道精神印记,其实并不影响什么,他也做不了什么。”

“但随着你的魔种越发强大,他的实力也会提升,不过有个很好玩的一点就是,你的魔种是别人种下来的,等于有两个家伙在等待你的魔种成长起来,啧啧,真抢手呀你。”

叶想明白过来了。

“能解决吗?”

“你问我呀,能呀,可我为啥子要帮你?”赢勾反问道。

“你能帮我解决青龙印和上面的九字真言嘛?”

叶想摇头,神情平静的看着她,“我不能放你出来。”

赢勾撇撇嘴,“那不就是咯,你又不愿意帮我,我为啥子要帮你欸?”

“除了这一点。”

赢勾一脸无趣,“那我其它又不要。”

“一颗王座血灵。”

叶想开出条件,大不了将自己丹田内的王座血灵给她。

后卿笑了笑,一脸不以为意。

“她骗你的,她压根不擅长这类神魂精神领域,能帮你什么?”

对于赢勾,后卿自然不算陌生。

无论是神女赢勾,还是尸祖赢勾,都不擅长半点神魂法术。

然而赢勾下面这句话,直接让后卿愣住了。

“你囊个晓得我是骗他的欸?”赢勾眼眸通红的看着他。

双眸中,只见一朵朵花瓣凋零又凝聚,神魂波动扩散开来,清清楚楚的看着后卿说道:

“真以为我被镇压弄多年,是在睡觉嘛?身子不能动,不代表脑壳不能转,神魂法术这种东西,我只是不喜欢,不代表我学不会。”

后卿还真是有些诧异了,居然真看见他了?

赢勾则是抬起头看向叶想道:“你说的哈,一颗王座血灵,魔种我暂时没得法子,但他,我可以帮你收拾一哈。”

“可以。”叶想点头。

不管尸祖后卿对他有没有影响,天天跟在身边,着实有些令人烦了。

反正又没说期限,等有多的王座血灵,再给赢勾也行。

看到叶想答应下来,后卿脸色一变,转头看向赢勾说道:“你是不是疯了?我跟你一样的,你不帮我帮这个天师?”

赢勾迅速捏起几道法印,血色花纹法印朝叶想眉心落下。

在这一片刻间,叶想注视着赢勾,没有躲开也没有防御。

赢勾眼眸微动,嘴角缓缓泛起笑意。

血色花纹法印进入眉心,只是一瞬间,一旁的后卿无奈叹道:

“小子,你这就没意思了啊。”

话音一落,后卿的身影就崩散消失。

一抹白色魔气从叶想眉心中涌现出来,溃散。

赢勾拍拍手,“好了,解决掉了,哼,就是看不惯他嘚瑟,跟个显眼包一样。”

远在龙虎山封魔井的棺材里,后卿猛然睁开眼睛,浑身魔气暴动,显得无比愤怒!

“赢勾!!!”

玄铁棺材无比震动,但当表面上的封印阵纹全部激活,强大的封印之力立即开始反噬后卿。

震动的棺材,立即安静下来。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