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扶歌宇文戟

第829章 踏上属于自己的征程

他的眼神清澈一片,并没有夹杂任何的情绪。

可以看出来,他是真的认不出她来。

东璃音和孟扶歌几乎是同时悄悄松了一口气。

然后,东璃音便勾了一下唇角,甜甜笑起来,道:“她是我的姐姐,你可以放心,她不会揭发你的。你到底跟不跟我走啊?”

公孙邑闻言,倒是没有理会孟扶歌,而是悄悄走到门口,撩开门帘往外看了一眼。

外面走动的士兵,身上穿的果然大周的士兵服,而且,人数还不少。

这让他心里有些不安,只是沉思了片刻后,他就变回了原身,一只通体雪白的八尾狐狸。

“带本宫离开这里,只要你能够护送本宫回到北齐皇宫,本宫可以给予你任何赏赐。”

小公孙邑信誓旦旦地说道,显然他的记忆还停留在自己身为太子的那个时候。

没想到他这么快便做出了选择,东璃音还有些意外,她以为公孙邑不会那么容易信任她。

现在他如她所愿地给出了选择,东璃音反而有些不敢答应了,她不由得看了孟扶歌一眼,似乎是希望她能够给予一点意见。

因为一旦她和公孙邑就这么走了,那……

以后的事情,就和孟扶歌没有太大的关系了,以后孟扶歌也就管不着她了。

孟扶歌看了二人一眼,缓缓走上前去。

“你若是不愿意随我回域境,那么,你想要去哪里,和谁在一起,便是你的自由。”

孟扶歌显然并不会反对,她从储物戒指中,取出了一些银子和一些防身用的东西,全部交给了东璃音,道:“去吧,送他回去,路上注意安全。等到他能够在北齐掌权了,战事也就可以休止了。”

看着孟扶歌递过来的一大包东西,东璃音整个人直接就愣住了,一时间,竟然都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接过这些东西。

“你……同意让我陪着他了?”

东璃音几乎是不敢相信地看着孟扶歌,因为她清楚地记得,孟扶歌和她说过不止一次……

说她根本不配留在公孙霁月的身边,哪怕她自己不会和公孙霁月在一起,但也一定不会给她这个机会。

所以,东璃音一直都觉得,孟扶歌是不可能会放手的,哪怕她自己不爱他,也不会放过他。

可是不知不觉间,两个人的关系,似乎也在时间的变迁之中,发生了微妙的改变。

东璃音也知道了以前的自己有多么的可恨,也理解了当初的孟扶歌和公孙霁月为何会如此讨厌自己。

现在,一个全新的机会摆在她的面前,就看她自己,能不能把握住了。

孟扶歌神色淡淡道:“我没有资格同意你们自己的决定,他愿意让你带他离开,那是他自己信任你,与我有什么关系?”

东璃音结果她手里递过来的包裹,眼眶突然有些湿润。

沉默了良久,她复杂地看了孟扶歌一眼,由衷地说了两个字。

“谢谢。”

背上包袱,抱起白狐。

一袭红衣的东璃音,在夕阳下迈着轻快的步伐,朝着属于她自己的方向前行……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