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八零团宠小福宝

第34章 蜜蜂蜇了坏老太

这会大家伙也发现了,这些蜜蜂只攻击王老太一个人,近在咫尺的春草身上都没落一只。

“哎呀救命啊,要死人了!”王老太一边滚一边叫唤。

大家伙看着解气,哪里会有人救她!再说这种山上的蜂子毒性不大,也蜇不死人!

春草一看没有管王老太,赶紧从地上爬起来,挥着手驱赶着身前的蜜蜂想把人扶起来。

谁成想王老太已经被蜇晕了头,乱挥的手碰到春草的腿一下就抱了上去。

本就瘦弱的春草一下就被王老太拽倒了,重重摔在地上。

“哎哟!”春草捂着肚子叫唤一声。

王老太却还在她腿上狠掐了两把,“你个没良心的,也不知道救我!”

春草又疼又气眼泪直在眼圈里打转。

田老太冲上去一脚踹开王老太把春草扶到一边,“春草你怎么样?”

春草摇摇头,眼泪却掉了下来。

这几年她在王家吃尽了苦头,王小军根本不喜欢她,回到家就拿她出气,把跟芳芳分手的怨气朝她身上撒。

王老太更是没拿她当个人看,家里的重活累活全叫她干。

相比之下身上这点疼真算不了什么!

见春草没事,小花乔缓缓出了口气,脸上身上的红色渐渐褪了下去。

不一会蜜蜂就一窝风的飞走了。

再看王老太不知道叫蜜蜂蜇了多少口,脑袋几乎肿大了两倍,活脱脱就像个猪头。

小花乔紧紧攥着小拳头,看着真是解气!

“乔乔,你的脸不红了!”高辰西摸摸小花乔胖乎乎的小脸,冰凉冰凉的,一点也不热了。

回过神来的刘爱珍一把将花乔抱起来看了又看,心里顿时明白了,刚刚那蜜蜂是她这宝贝小孙女招来的!

“奶奶,你没事吧!”小花乔胖乎乎的小手摸着刘爱珍皱巴巴的老脸。

“好宝,奶奶没事!”刘爱珍有些哽咽。

花乔肯定是瞧不得她受欺负才招蜜蜂来的!

“好宝,咱们回家!”刘爱珍狠狠在花乔的小胖脸上亲了一口,领上高辰西,招呼上家里其它人往家走。

“哎哟,这回可够那王老太那泼妇受的了!”马美娟连连咋舌。

刘爱珍没爱搭话,刚刚她跟王老太一起被蜜蜂包围的时候马美娟离得最近,可她连手都没伸一下。

回到家,几个儿媳妇叫刘爱珍歇着,争着抢着进了厨房。

刘爱珍也坐不住打鸡窝里捡了四个鸡蛋拿着也跟了进去。

“妈,不让你歇着嘛,咋还进来了!”

“把这几个鸡蛋蒸了给乔乔吃!”

王秀英在围裙上抹抹手把鸡蛋接了过去。

马美娟正一边摘菜一边跟老二媳妇白话,“我看呐就是王秋卉那老王八太坏了,才引这么些蜂子蜇她!”

“大嫂,你那会离妈最近了,你咋没说把咱妈扶起来!”李凤香冷着脸问!

马美娟脸一僵,嘴角抽了两抽,“我,我那不是吓着了嘛!再说你离的也不远,你咋没过来呢!”

“我跟二嫂可不想过去呢,差点没叫往外冲的人把我俩挤死!”

老二媳妇点点头,“那会人都乱了,吓的都往外挤,我跟凤香秀英在外头根本挤不进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