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风疑惑道。
大汉却没有解释,而是大手一挥:“走了,肚子饿了,带我吃喝去!”
林风看了一眼大汉更为夸张的造型,肩膀上,还有那巨大无比的刀,有些头疼:“血前辈,这刀是真不能带出来了,衣服呢,也得换一个换,不然到时候警察抓的可能就是你了。”
血狮很不满,皱眉道:“怎么,这破地方规矩这么多,刀不能带就算了,穿衣服还得让他们管?”
林风苦笑道:“不是,现在社会不同了,而且你喜欢被人用异样眼光一直看着吗?”
血狮沉吟了一番。
他倒是不在乎别人的眼光。
倒是,没人喜欢老是被盯着。
这让他很燥怒。
但他又不屑对这些蝼蚁出手。
“行吧,你说怎么办?”
大汉道。
“走,带你去换身行头,这刀,要不先装我这?”
林风指了指腰间的灵虚葫芦。
大汉笑道:“你这宝贝,总算肯拿出来了?”
林风含笑道:“以前辈你的修为,灵虚葫芦的隐身,你肯定能看的一清二楚。”
“不,我看不见。”
血狮摇头,“我是凭神识感应到的,说真的……这玩意儿是个宝贝,哪怕是我,也有些心动,你得保护好。”
林风愕然。
他自然知道灵虚葫芦是宝贝。
但那时对于他。
现在,从血狮的嘴里说出这番话……那这灵虚葫芦,看来比他想象的还要更加珍贵!
血狮倒也信任林风,真的把血刀,暂时寄存在了灵虚葫芦中。
接着,林风直接带着他,去了一家知名的商场买衣服。
这家商场是中海市能排的上前五的大型场所,一共七层楼,美食,日用商品,娱乐,应有尽有。
林风带血狮坐扶手电梯的时候,一堆人都惊讶地看过来。
毕竟他块头实在太大,打扮实在太……非主流,走到哪,都能成为人群的焦点。
来到一家法国名字的服装店。
里面各种中年男装,应有尽有。
林风虽然不怎么爱打扮,但因为跟唐薇经常待在一起,没吃过猪肉,还是见过不少猪走路的,所以一眼就觉得这里的衣服很不错。
带着血狮进去。
大汉直接看傻眼,问林风:“这些玩意儿也能叫衣服?算了,我还是不穿了,传出去丢人现眼,跟个小丑似的!”
“别,前辈,你可是答应我来买衣服的,……相信我,穿出去绝对没人把你当小丑!”
林风一个劲地拍胸脯保证,心里想的却是你现在这身衣服人家才是把你当小丑啊哥哥!
血狮考虑了一下,最终还是决定“入乡随俗”。
两人正看着。
一个身材还不错,只是妆容有些厚的年轻女服务员走了过来。
“诶,你们两个在这做什么?”
那女服务员见林风穿着廉价的地摊衣服,本就眉头一皱,而血狮的衣服,那简直不能称为衣服,完全就是破烂乞丐,当即心里生出一股厌恶。
“做什么?当然是买衣服啊。”
林风道。
“你们?买衣服?”
女服务员仿佛听到了最可笑的笑话,一脸讥笑道:“得了吧,你们知道这是什么店吗?这可是和法国合作的艾力斯特服装店,是世界著名时装设计师设计的,里面任何一件衣服的价格,都高达上万块,就你们,买的起吗?”
“赶紧走赶紧走!”
林风很不爽。
狗眼看人低的事他见的多了,放在以前,他根本不在乎,但今天带血狮来,这口气怎么也不能忍。
“把你们经理找来。”
林风道。
那女服务员脸色一沉,正要说狠话。
这时候,一个穿着黑色制服的中年女子走了过来。
“先生,我就是这里的经理。”
那女经理走上前,态度趾高气扬道:“我的态度,和我这位下属一样,觉得你们不可能买得起这里的衣服。”
林风皱眉道:“所以,买不起,也不能进来看?”
“可以,但是你们的穿着,会影响我们店的生意,请立刻离开。”
女经理冷声道。
旁边的年轻女服务员,则是一脸得意地望着林风,似乎在说,赶紧滚吧,别再这丢人现眼了。
“怎么说,走?”
血狮撇了撇嘴,似乎并不怎么在乎。
“不用,我有钱。”
林风摇了摇头,随即直接从身上拿出一张银行卡,甩在了柜台上:
“你店里的所有衣服,我全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