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八十年代我做镇长

第154章 表舅

朱汪村人口677人,占地有2300多亩地,其中有830亩的乱石塘子既不能种地也不能栽树,有300亩的好地一年可以秋种小麦春种玉米地瓜两季,340亩山岭地,剩下900多亩都是山地,长着一些杂树只能做烧火做饭用。

全村一年集体收入不到2000元,四个村干部已经四年没发过工资了。

这个支书叫做李得来,自我介绍才知道他是复退军人出身,这个支部书记已经干了五年了。

他自我介绍之后,两手局促的红着脸又对孙宗远说:

“孙镇长,我娘和你姥姥是亲姊妹,小时候你娘和俺经常去姥姥家玩。”

“哦,那论起辈分来,你应该是我长辈,应该叫表舅是吧?”

“嗯,按辈分是这样,不过您现在是镇长了,我不想让外人知道我们爷俩的关系,您是我们亲戚中混的最大的干部,我家尽量不给你添麻烦,您放心好了。”

孙宗远想了想:要是工作起来给他喊表舅确实也不合适,就对他说:

“要不这样,我私下里还是喊你表舅,工作上你随意吧!”

“行,我同意!”到底是军人出身,很干脆利索。

为什么孙宗远不认识李得来这个表舅呢?在乾河地区有句老话是这样说的:

姑娘亲,辈辈亲;姨娘亲,姨娘死了断了根。

一般姑表弟还有亲戚走动,姨家表弟就是在姨娘还在的时候也很少走动,姨娘死了之后基本没有走动的。

所以不认识李得来实属正常。

说着话,又来了几个人,李得来连忙介绍:

“这是我们工作区书记王义海,工作区主任胡瑞,俺村主任张庆江……”

“王传海书记我们认识,上午人代会他还是团长呢!”孙宗远说着话边和其他人握手。

坐了一会,孙宗远提议去村外看看的田地。

大家六七个人,陪着孙宗远步行来到村外。

李得来说的没错,朱汪村的田不多还是很贫瘠,山上长的是薪柴林,有些树三十四年了也不过才二十公分的粗,歪七扭八的还不能做家具建房用,东部800多亩乱石岗坑坑洼洼草都稀疏。

在回来的路上,王义海汇报了最近镇里开展的两项工作进展情况,朱汪工作区六个村,已经有两个村三提五统收缴工作完成了30%以上,其他村都在20%左右;计划生育工作进展还可以,冬季已婚育龄妇女进站健康查体完成了70%多了,检查出来患妇科炎症的40多个,计划外怀孕3例都做了措施。

孙宗远一边走着一边听,就问起:

“对这两项工作用的方法和采取的措施是咋样呀?”

心里琢磨这个王义海的工作进展,比起蒋承佑来还是有相当的差距的。

“我们工作区严格按照党委政府任务目标,采取了大兵团作战方式,对村民不配合的安排工作组人员上门督促!”

王义海看了看孙宗远的脸色说道。

“工作要注意方式方法,别伤害了老百姓的心。”

“好的,孙镇长,我下步注意。”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