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无双医神

第750章 磨刀石,动杀心

“少爷,你应该明白,一旦元荣少爷,成长起来了,你最好的结局,就是被闲置。老爷和元荣少爷,会把你当成一头猪,圈养起来。”

河野小声道:“我和松本,是你的左右手。一旦元义少爷上位了,他肯定会赶走我们。你想做家主,必须弄死他。如果你不想做家主,那我和松本,就只能投靠元荣少爷了。”

“非要如此吗?”元义有些犹豫。

“少爷,难道你想做,丰臣秀次?”河野质问道。

元义浑身一震。

丰臣秀次,是丰臣秀吉的外甥兼养子。

丰臣秀吉,曾经短暂统一了东桑国。

他就是,东桑国的秦始皇和隋文帝。

他的王朝,与秦朝、隋朝一样,都是二世而亡。

他子嗣艰难,四十多岁才有了长子,但长子早夭。

五十二岁时,次子丰臣鹤松出生,活到三岁就死了。

然后,他就把他的外甥丰臣秀次,收为养子。

册立丰臣秀次,为他的继承人。

没想到,他五十六岁的时候,亲儿子丰臣秀赖出生了。

然后,养子丰臣秀次,就悲剧了。

他先是被流放,但丰臣秀吉还不放心,就逼他自尽了。

他死了之后,没过几天,丰臣秀吉就把他的妻妾子女,一共三十八人,全部斩杀。

啧啧,论凶残,小鬼子真的比神州人,强太多了。

古代神州人,夺嫡失败,运气好的,全家都可以苟活。

比如汉献帝被废为山阳公,后主刘禅被废之后,乐不思蜀。

就算运气不好,那也只是自己和儿子被杀,老婆和女儿,却可以活下来。

比如李建成的五个儿子,李元吉的五个儿子,都被李世民杀了。

但他们的妻妾和女儿,都没有被杀。

毛利元义,不想被人当猪养,更不想做丰臣秀次。

所以,他对河野说道:“如果元荣死了,父亲肯定会认为,是我干的。”

“那也不要紧。”

河野笑道:“少爷,这几年,老爷的几个心腹保镖,几乎都已经被你收买了吧?你早就已经有实力,把他囚禁起来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元义有些吃惊。

“少爷,你放心,咱俩在一条船上,我绝对不会出卖你。”河野笑道。

“好,你做的干净一些。尽量不要让父亲,抓到我的把柄。”毛利元义说道。

河野哈伊了一声,离开了元义的办公室。

等河野走了之后,元义喃喃自语:“如果你做个花花公子,我保证让你享受一辈子的荣华富贵。可惜啊,你偏偏要和我争权。而且,你嘴上说,要像尊敬亲哥哥一样,尊敬我。但你刚刚离开我的办公室,就挖我的手下。你这是逼着我,对你动手啊。”

两天后,晚上十点。

毛利元荣开着宾利,载着美女,奔驰在横江大桥上。

身旁的美女,是他在夜店里,勾搭的新欢。

美女刘芸举着手机玩自拍,然后发朋友圈。

如果她的姐妹们,看到她坐在一辆宾利车里,肯定会对她,羡慕嫉妒恨。

“毛利少爷,你什么时候,给我买一辆保时捷啊。”刘芸撒娇道。

“呵呵,只要你把我伺候爽了,我明天就给你买一辆,保时捷的最新款。”

毛利的话音刚落,前方突然传来了,一阵低沉的,马达轰鸣声。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