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无双医神

第1764章 一人做事一人当

这时,另一位副院长李崇信,试探道:“麦迪大师,你们想要多少赔偿?”

“不多,聚气丹一万瓶。聚神丹五千瓶。聚元丹两千瓶。”麦迪淡定道。

“这还叫不多!”天都大学武法学院一名年轻的导师,忍不住怒道:“你这分明是狮子大开口,想把我校的资源全部榨干,让我校关门倒闭!”

“没错,你们真是蛮不讲理,欺人太甚!”

“公孙院长,李院长!既然他们要以友好交流为名,挑战我校的导师!那就成全他们!”

“没错!打就打,谁怕谁啊!”

天都大学武法学院的导师们,七嘴八舌,义愤填膺。

李副院长负责本校的资源统筹。

现在麦迪狮子大开口,无理索赔海量资源,李副院长是坚决反对的。

他瞪着麦迪,冷声道:“看来,你们不是来友好交流的。你们是想砸了我们天都大学武法学院的招牌,壮大你们津门国际武法大学的声威。”

麦迪笑而不语,算是默认了。

“公孙院长,这个事情,你打算如何处理?”李副院长扭头,问公孙非白。

“呵呵,人家上门想砸咱们的招牌,打响他们自己的名气。咱们不应战,他们就死皮赖脸的扯皮。你说我们该怎么办?”公孙非白反问道。

“好,那就打!谁愿意打头阵?”李副院长扫视了一圈自己人。

“我来打头阵吧。”北堂孤秀站了出来。

李副院长点了点头,北堂孤秀是人仙二重天,在天都大学武法学院的高级导师里面,北堂孤秀的实力还算不错。

让北堂孤秀打头阵,正好可以试试对方那伙人的斤两。

见北堂孤秀打头阵,麦迪朝着身边的一名黑衣男子,使了个眼色。

那黑衣男子,白皮肤,棕色头发,明显是西亚人种。

他正要说几句开场白,杜飞突然站了出来,挡在了北堂孤秀的身前。

“杜飞,你要干什么?”北堂孤秀皱眉道。

“这件事是我惹的,跟你们没有关系。我一人做事一人当。他们要打架,我全接了。”杜飞淡定道。

一听这话,在场的其他人,全都被震惊得目瞪口呆。

李副院长说道:“杜飞,你想一个人,单挑他们所有人?”

“你有把握获胜吗?”这句话他藏在心里,没有说出口。

“没错,我惹出来的麻烦事儿,我自己来摆平。”

杜飞说完,冲着麦迪冷笑道:“你们一起上吧,我要是倒下了。我肯定会赔偿赫尔曼的治疗费。但,你们要是倒下了,你们就给我滚。不要再以赫尔曼为借口,来骚扰我。”

“你看不起我们!”麦迪瞪着杜飞,有些怒了。

他们挑战天都大学武法学院的所有导师,是为了砸天都大学武法学院的招牌,壮大他们津门国际武法大学的声威。

现在,杜飞一个人,要单挑他们一群。

要是他们赢了,他们也是胜之不武。

如果他们输了,那他们的脸面就全被杜飞给撕了,扔到地上狂踩。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