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贫僧超度成仙

第105章 分神

“可!”

“得神位可有职责在身?”

“庇佑黎民百姓。”

“可有牵绊桎梏?”

“有,神位加身,不得擅离职守,违者自负。”

“可需尊施主之命?”

李承安平静的脸色终于泛起一丝波澜,思虑半响还是点了点头:“本君为尊,有命当从之。”

普度闻言点了点头。

“长老,小僧疑惑已解,接下来该长老做抉择了。”

“多谢小师傅解惑。”青岚寺的老僧面上多了几分笑意:“我青岚寺也只要山尊神位即可。”

除青岚寺和万丈山外,般若院和青虹剑宗的两位老者眉头尽皆皱起,倒是失策了,如此一来,少不得要受神道桎梏。

不过,总的说来,这神位也算是有利有弊,就看自身抉择了。

片刻后,青虹剑宗的紫府真君收回了适才的话,同样换做了地尊神位。剑道修士最忌羁绊,而且游历者居多,与神位相比,无疑是自由更加重要。

修士一途,除了长生,不就是为了自由吗?

倒是般若院的老僧安稳的坐在一旁,一声不吭,显然并不打算更换。

八十八尊神位,最后四宗只要了十三尊。

李承安见状点了点头,脸上看不出喜怒。

“既然诸位决定,那这神位便交给几位。”说着身前浮现十三道玉牌,而后掷向了四人。

四人接下,道了声谢。

“小师傅不要一尊吗?”李承安笑着看向普度开口问道。

“小僧志在参学,一路之上普度众生,安于一地,非所愿尔。”

李承安笑道:“小师傅好志向,倒是本君心胸狭隘了。”

-----------------

待普度等人从镇妖司离去,李承安面上的笑意逐渐收敛。

十三尊神位,倒是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之外,本以为能有四尊就算是好的了。

司徒崇杰再次施礼道:“郡王!”

“都是自己人,就不必多礼了。”

司徒崇杰点了点头。

李承安淡淡的开口问道:“般若寺是什么情况?”

司徒崇杰恭敬的回道:“寺内只有其一尊紫府真君,而且其寿元将近。”

难怪!

李承安笑道:“拿株增长寿命的灵药给那老家伙送去。”

司徒崇杰疑惑道:“郡王,若是让其得封神位,岂不是更好?”

“呵呵,你啊,空有一身武力,也该多读些书了。”李承安目光看向身侧的孙逸明:“可有看法?”

孙逸明皱眉几息,缓缓开口:“那老和尚若是成神,便是朝廷的人,若是不成神,依旧还是仙宗,想来修士对神君更加有用。”

李承安赞赏的点了点头:“不错,本王需要的并非神道傀儡,而是自由身的修士。”

司徒崇杰点了点头。

只是,唯独有一点,那就是玉华府太小了。

好在,自己志不在此。

感受着体内庞大的神力,李承安眸中闪过一抹向往。

古籍中曾有记载,昔年有天帝敕封神位,一统天下,便是修士也莫敢不从。

只是,又有谁知道,昔日的天帝,也不过是一位皇朝之主罢了。

······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