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忙从地上爬下来,对其他人说
“我没事,不小心摔了一跤而已。”
接着骑上自己的自行车,对两个小伙伴说
“我有点事儿,你们先玩,我要出去一趟!”
接着直接汽车回到自己家。
两个小伙伴看着刘宏骑车骑的飞快的回到家,没两分钟就风风火火的出来,然后又骑车走了。
被他这一顿操作整的一愣一愣的,不知道他到底要做什么。
刘宏骑着自行车离开住宅区,往街上跑。
到街上以后,把自行车丢在路边。
站在路边等待着,等了半天,他终于等来了一辆黄色的出租车。
立马招手打出租车。
出租车看见有人招手,立马在他面前停了下来。
刘宏二话不说,爬上出租车。
司机问刘宏要去哪里,刘宏没犹豫,告诉了他知道地址。
这个是他从家里墙壁上扯下来的地图上标注的23号公路会经过的一个城市。
刚才等出租车是看到的。
刘宏让这个司机走23号公路,速度要快一点,自己要会给他多加小费。
听到加小费,出租车司机立马不淡定了。
对刘宏保证道
“你放心!绝对提前到达。”
接着立马一踩油门往23号公路上赶去。
路上,司机问刘宏去那里做什么。
刘宏也没藏着
“我朋友在那边,现在放假了,他邀请我去那边玩。”
这话刘宏没撒谎,在原主的记忆中,他确实有个朋友住在那边,也确实邀请了他去玩,不过原主之前和自己这边的朋友玩的挺好,拒绝了。
不过刚才出门时,自己给他打了和电话,说自己要出发去他那里玩,那边非常期待。
之后特工会问话,如果胡乱说话,到时候他的话和出租车司机的话对不上,或者是他说出来的信息和实际信息不符,到时候还真不好解释。
还不如直接说自己想去玩,小孩儿想去哪里玩都情有可原。
况且现在自己还放假,也和朋友约好了。
出租车司机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刘宏的背包已经在来之前,直接丢回了房间。
现在身上就只带了几张百元大钞。
小孩身上带太多钱容易引起误会,这些钱给出租车司机结清打车费,那绝对是够了的。
现在才2001年打车费也贵不到哪里去。
只有几百美元,小孩带着虽然也有些夸张,但是也能说的过去。
看到出租车司机点头表示知道以后,刘宏就不说话了,他们往23号公路上平稳开去。
而刘宏这时正在整理原主的记忆。
原主是一个14岁的小孩儿。
正在读初中,现在是放假期间,他和小伙伴骑车准备去外面玩。
刚刚他拒绝了他的小伙伴,然后骑车回家,根据记忆找到了自己的房间。
把背包藏在了床下,只从背包里拿出了几张钱,其他东西什么都没有带。
这具身体的名字叫诺亚。
诺亚.威尔逊。
家里只有他一个小孩,父母都在都在工作。
因为两个人都有工作,平常他读书,放学以后父母也都快回家了。
现在放假了,父母不在家,因为他有这么大了,也不担心,就给他找了一个临时做饭的人,每天中午把他的饭做好。
每天他除了归家吃饭,就是四处玩,跟着小伙伴们到处玩。
其他倒没有什么。
这个世界还有一点最重要的,他家距离主角家不远。
就在主角家街对面的隔壁。
所以他才能迅速回家把东西放好,然后在骑车到街上打车。
因为电影中,主角还要绕路去接他朋友,所以刘宏感觉自己应该能赶上主角的车辆。
现在他和主角是认识的人,甚至可以说比较熟悉的,平常都会打招呼那种。
他的父母和主角的父亲还是好朋友。
所以这一次他如果想要接近主角,身份毫无问题。
自己只需要扮演一个小孩,一个比较活泼的小孩就行了。
面对特工,那些也比较简单了。
现在的问题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赶上主角他们。
赶上了能不能登上死神的名单。
不知道自己是这种强行挤上180号公路的人,死神会不会把自己收录进他的名单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