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器猫里的漫画家

第五十七章:引人入胜的情节环环相扣

毕竟霓虹国的御宅文化可不是随随便便开玩笑的,那些喜欢这一类型作品的成年人,往往都会把保密措施做的十分严谨。

有些漫画确实是会让人联想到一些不太好的东西,所以大部分的人也都会尽量去避免让别人知道了自己的隐私。

但同时,这样一部分的群体,如果一旦说喜欢上了某些漫画的话,那么他们就是最坚定的支持者。

在《鬼灭之刃》新奇的设定以及有趣的故事背景之下,这些喜爱漫画的群体相互的转告通知分享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性的行为。

这也是让《鬼灭之刃》的知名度进一步的开始扩散起来。

或许现在因为是早晨的时候,大部分的人都在忙于工作,忙于学习。

但是相信很快,这件事情就会像病毒一样传染开来。

当然,任凭外界如何如何的去传播发酵。

此时正坐在教室里上课的林枫却并不是很知情。

因为林枫很清楚,以《鬼灭之刃》在前世的火热程度来看,成绩断然是不会太低的,所以他压根就从没担心过自己会扑街。

现在就只能看在游荣社的有意宣传和铺垫之下,《鬼灭之刃》到底能够给林枫带来多大的惊喜了。

“对了,林枫同学,我昨天给你带过去的饼干,味道怎么样呢。”

课间的时候,静香正在收拾上节课的笔记,她忽然是想起了什么似的,直接是转头向林枫开口问道。

因为昨天吃完饭就已经很晚了,所以无论是静香还是满月美夜子,都没有在林枫这里逗留很久就各自回去了。

对于自己亲手做的饼干,静香其实还是挺想听听看别人的真实评价。

“嗯,味道非常不错,酥脆可口,甜度也很适中,我都没想到静香同学做饼干也这么厉害呢。”

说起这件事情,林枫也是确实有些发自内心的称赞道。

众所周知,静香自己很喜欢在家里做蛋糕或者是饼干这一类的甜点,这也确实是她的一个爱好。

偶尔失败也是在所难免的。

至少她昨天给林枫带过来的饼干,就确实挺好吃的。

只不过林枫对于这一类的甜点,并没有那么情有独钟就是了。

“其实也没有啦,我之前也经常失败的。。。”

被林枫这么直白的夸奖了一番,静香也是显得有些不好意思的脸色微微有些红润,像一个没熟透的苹果一般。

一天的课程很快就结束。

对于外界喜爱看漫画的人来说,或许今天是十分不平常的一天。

但是对于林枫来说,却跟平常时比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回家的路上,林枫还在思考今天晚上该吃点什么。

昨天是因为邀请了静香过来吃饭,所以林枫也是在厨房里前前后后忙碌了很长时间。

虽然做饭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但费时费力,确实让人容易感觉到疲劳。

今天就只有林枫自己一个人吃饭的话,他决定随便弄点简单的食物吃算了,省下来的时间和精力,还可以去再画几张画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