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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新气象。
新房所在地莱斯莫恩比高洛克村要高档不少。周围住的邻居也大都是些工厂主,小乡绅,和浪博恩倒有几分想像。只是,因为离伦敦比较近,照这个时代的人看来,应该是没有浪博恩那么乡土气。只是在莉迪亚眼里,这些因素,却是无法体会的。
做为搬来的新住户,莉迪亚前几天一直在做客与做主人两个身份之间交换。说了不少好话,笑得脸都僵掉了,听了满脑子的八卦,莉迪亚与莱斯莫恩的二三十户人家的主人认了个大概。幸好,她是个寡妇,不然,说不得还得举办个舞会聚一下。出于身份的考虑,这一项倒被她直接给删除了。
一周后,这样高频率的应酬活动终于告一段落,可以安静地享受英国乡村生活了。
买房子,顾仆人,还买了辆二手马车,就把班内特先生给她的遗产花了个七七八八。再交付了之前为了买回尊严的出版社的钱,又把这一年多来画画和出版的盈利花光。莉迪亚再不挣钱,连员工薪水都发不下去了。
这么头痛的场面,让莉迪亚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必须开始努力工作了啊!
趴在书桌前规划了一番,未来的工作排得满满当当。
出版社的员工各司其职,已上轨道,她这个老板去的目的,除了要督促他们努力工作,指导新的出版计划,联络一下感情,解决一下困难,都是些细琐的事,动动嘴皮子,没什么大事。看着工作虽多,却不需天天往伦敦跑。隔两三天去一次最合适。她去多了,反倒不美。
余下的就是她画手的身份,这方面工作倒是更费神一些。虽然做了出版社的老板,她并没有停止为那两个报纸供稿。所幸,每周两个四格漫画的工作量并不大。还有就是趁着《冒险记ii》出版的热潮,《冒险记iii》也要开始动手了。内容框架都想得差不多了,更加上费斯要求做反派boss,倒省了她的重新设定,拿来就能用。只是画画的功夫却省不下来。每天两小时,是必须的。
还有一点,算是私人的活。她已经开始为班内特先生的像打底稿了。班内特太太坐车离开时悲伤的眼睛,一直在她脑海中盘旋不去,她想着,即使班内特太太不和自己一起住,她也可以给她留个念想——班内特先生的肖像油画。
想法是好的,但莉迪亚与班内特先生相处的时间并不多,对他的样貌印象不深,脑中想到的更多的反倒是他过世前瘦骨嶙峋的模样。只是,那个模样岂不是白惹班内特太太伤心?所以,这两天,她一直在翻莉迪亚从前的回忆,希望能还原出班内特先生年轻时的模样。可恨的是,莉迪亚对于班内特先生这位父亲的印象也浅得惊人,只有几个严肃的眼神,和某些独自在书房读书的背影。
靠着这些零碎的印象,还有她亲自所见的班内特先生,混杂在一起,她开始打底稿了。希望可以在两个月之内可以完工。因为两个月之后,是班内特太太的生日。
工作可以规划,感情却无法规划。它们从来不听话。
莉迪亚知晓她与费斯之间出现的问题,却无能为力。也许在两人的心里,都有着对对方的喜爱与不舍,但他们也都知道,对方却绝不是他们心底最重要的那一个,自己才是。
从某方面来说,二人实在太象,从性格到外貌,都是张扬的,自我的,自私的,冷漠的同时也是有情有义的,爱恨分明的——工作狂。这样两个人,相爱容易,相处难。
也许如此这般,偶尔相聚,才是他与她最好的结果。
想通这些,莉迪亚对感情就处于放任自流,顺其自然的状态。想了,空了,就去找他,哪怕一起吃个饭,没空上床,也觉得舒适满足。这种感觉,相信费斯也差不多。他也经常会没有任何征兆地出现在她面前,亲亲弄弄,说两句闲话,关怀两句,就迅速离去。两人都忙得不可开交,只有周末才是他们相聚最默契的时间。
显然,这是两个异教徒。
莉迪亚的这些纠结都与苏珊无关。
苏珊正在学习如何做一名合格的管家。所以,每次,莉迪亚要去找费斯,她都死拉硬拽地要跟着去,去象肯特取经。莉迪亚不知道苏珊是怎么想的,她一直觉得苏珊对肯特有意,可是,一论到工作升职了,苏珊的热情好象比对肯特的热情还要大。难道,她们主仆俩都是工作狂的特质?
不论如何,苏珊把肯特那一套学来了,每一件事每一个时间都有规范,苏珊用莉迪亚教给她的那些浅白的文字,不管错字白字,兢兢业业地记录下来,配上莉迪亚自己本身古怪的要求,严格要求蕾拉和迪克执行,一来二去的,威克汉姆府上的规矩竟然真的就好起来了。连前来串门的夫人小姐都夸莉迪亚会□人。
这让莉迪亚不禁惊呼:没想到苏珊真是个做管家的料!
莉迪亚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吗?除了**之外,莉迪亚还同样在□院中种了地,种了果树,养了鸡鹅。倒不是莉迪亚多爱农业养殖,只是现在的伦敦可是重污染地带,印刷厂,制皮厂,纺织厂,虽然都是挣钱的产业,但环境的破坏也是显而易见的。经历过天朝生化食物的莉迪亚,对于这伦敦附近出产的食物也生了几分不信,还是自家养的更放心些。这也是莉迪亚不肯住在伦敦市内的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当然是伦敦的房产比这郊区贵不只一倍,不划算之极。
只是这里的□院比高洛克村的后院要大得多,养虽养着,却离主屋甚远,听不见,也闻不见。近处的庭院地,后院是种了葡萄,前院种了花,这开了春,慢慢有花引了蜜蜂小鸟来,倒显生气勃勃,让莉迪亚很喜欢。还为这前后院画了几幅小画,挂在了起成室和餐厅里,装饰一下家里。
更让莉迪亚意外满意的是,前主人不但留下了陈旧的家具,还有一架不知道多久没动过的钢琴。莉迪亚花了大价钱使人重新保养,调了音,音色竟然非常动听。这架旧钢琴让莉迪亚的娱乐生活一下就提高了一大步。
忍受了近一年的没有音乐的生活,人都要枯死了。有了个钢琴在,虽然没有人给自己弹,但自娱自乐,也是有滋有味的。
在天朝,几乎每个城里的小孩子都要跟随潮流学个什么文艺特长。但大都都不了了之。莉迪亚小时候也学过乐器……电子琴。这是因为电子琴便宜。结果,电子琴没坚持下来,莉迪亚倒把画画坚持下来,后来成了她的谋生技能,也算是成就一项。
电子琴和钢琴差别挺大。如果只是天朝的那点基础,莉迪亚就算眼睁睁地看着钢琴,也只能弹个“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了。不过,有了莉迪亚·班内特的基础就大不一样了。
虽然,五个姐妹中,莉迪亚对学习最不上心。钢琴也是最差的,但对比于现在的莉迪亚,那已经算是牛人闪闪了。最少也是会弹《少女的祈祷》的水平了。可惜,现在《少女的祈祷》还没诞生呢。所以,这架钢琴,就被莉迪亚用来弹她脑中的流行歌曲了。
这些歌曲,与这个时代流行的歌剧高音大不相同,缠绵又易上口,也许受惯高尚教育的上流人士听不入耳,但这屋里还真没什么上流人士。听了几天,连苏珊都会哼两句《大约在冬季》了,这歌曲调简单,是莉迪亚最初拿来练手的神曲。
有一次,费斯来了,见莉迪亚正在弹琴,也觉得难得,坐下来听了一会,就直挑眉:“这词都听不懂,能唱首听得懂的吗?”他说得很客气,不说听不惯,只说听不懂。虽然觉得莉迪亚唱歌怪腔怪调,也只能忍着。他的莉迪亚呀,从来都不是个让他舒舒服服就能明白的人。
被费斯这么一要求,莉迪亚愣了。当年,她英文不行,可英文歌曲却也是学了几首来装b的。只是,这些歌只是她的私心所爱,并不是什么大众调调,真唱出来,会不会吓到这位十九世纪听惯歌剧的帅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