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鹏还是酷酷地说:“闲点挺好。我们要是忙了,说明又出人命了。这恰恰最能体现我们的价值。”
戴家兴瞥了他一眼:“把闲都说得这么动听,我服了,你最牛逼!”
皮鹏说:“你们都下班吧,今天轮到我值班。”
半夜,睡梦中的黄一为突然听见手机响了。他打了个激灵,赶紧坐起来,时间是凌晨2:05分。打电话的是皮鹏,皮鹏正在值班,这个时候来的电话很可能有案子。黄一为接起了电话,皮鹏说:“维恩酒吧后巷发现一具男尸,阎队让我们出现场。我已经通知了车晓东,我们会带着装备到现场,其他人由我来通知,你们直接到现场就行。”黄一为只说了一句好的,就挂了电话。听了皮鹏的安排,他很满意。虽然安排工作是他的职责,但皮鹏的成长令他很欣慰。
维恩酒吧后巷已经被刑侦隔离起来了,正在忙碌的人除了阎队他们那些老面孔,还有一个新面孔。那是一个20多岁的女孩,留着一个干练的马尾辫,说话办事很利索,面孔和表情还透露着大学生的青涩。
阎队介绍了这个女孩:“这是来咱们队实习的警校大学生,叫萧静。前两个月一直在档案室帮忙,今天第一次出现场。”
萧静敬了一个礼,黄一为急忙还礼:“欢迎加入光荣的人民警察!”
戴家兴发挥了自来熟的天性,一一介绍起了技侦组的队员。皮鹏打断了他:“先干活,想认识,以后有的是时间。”
大家都各自忙碌了,只留下戴家兴和萧静在原地,戴家兴说:“萧静,咱们先忙,过后再聊。我叫戴家兴,是法医助理。”萧静点点头。
这是一具男性尸体,尸体呈俯卧状,身后有爬行的痕迹,车晓东正在拍照。离尸体身后约4米远的地方,皮鹏正在提取呕吐物。成丽雅正在观察尸体,戴家兴作记录。彭鹰抬头看了看酒吧附近的摄像头分布情况,这条巷子是酒吧所在大楼后面的一条死胡同,酒吧平时用来堆放杂物。彭鹰觉得死者最有可能是从酒吧出来的,所以走到酒吧里查看监控录像。报案的是酒吧的保洁员,酒吧打烊时,她到后巷放空瓶子,发现了死者,然后报了警。据保洁员说,死者是酒吧的常客,但叫什么名字,就不清楚了。
成丽雅说:“死者身上有很大的酒味,死前曾经大量饮酒。手脚指甲青紫,嘴边有涎沫,曾经呕吐过,瞳孔缩小,属于有机磷毒剂中毒症状。嘴边有呕吐物残留,有大蒜味。颈部和下颌开始尸僵,后脖梗处出现局部点状尸斑,瞳孔透明,死亡时间大约2小时左右。具体死亡时间大约在0:00左右。”
戴家兴很默契地说了死亡原因:“头部没有发现外伤,衣服没有破口。脸上有流泪痕迹,瞳孔缩小,呕吐物里有大蒜味,推断死者可能死于中毒,毒物可能是敌敌畏。”
“农药?你是说死者死于农药中毒?”阎队问。
“我说的是可能。具体死因还要做解剖和化验。”戴家兴说。
阎队知道具体死因还要做检验,他只是奇怪,在一个城市里怎么会有人用农药杀人。如果真想杀人,有很多方法,为什么会用农药?难道杀人的是一个农村人?
阎队又问:“你说他脸上有流泪痕迹,难道他死前哭过?”
戴家兴说:“阎队,我是说他流过泪,没说他哭过。”
阎队说:“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戴家兴说:“哭是一种情绪表达,流泪主要是一种生理反应。眼部肌肉震颤会引起流泪,但这不是哭。”
“好的,明白了。”阎队说。
黄一为正在观察那道爬行的痕迹,阎队走了过来说:“死者在死前应该想求救,但他并没有爬向后门门口,而是爬向巷子深处,这说明有人站在巷子深处。这是我发现的,不知道黄组长有什么发现?”
黄一为说:“还有两个疑点。疑点一:死者为什么要到后巷?第一个可能是死者自己来的,第二个可能是凶手约死者来的。疑点二:凶手怎么知道死者一定会来,还提前在巷子深处等着?”
皮鹏补充了一句:“还有一个疑点。巷子里土比较厚,凶手留下了足迹,好像又没有留下足迹。”
黄一为和阎队都觉得很奇怪,问:“怎么讲?”
皮鹏解释说:“按照鞋码大小看,应该是一名女性。足迹没有任何花纹,根本无法比对鞋的品牌。鞋底没有花纹,我推测凶手可能穿了一双自制的鞋,或者是经过特殊处理的鞋。”
阎队问:“也许凶手穿了鞋套。”
皮鹏想了想说:“有可能,但可能性不大。鞋套上一般会有褶皱,由于人脚起落和行走会造成鞋套形状有变化,比如鞋底的褶皱会出现在土比较厚的地方,土比较薄的时候很难看出来,今天的现场地面土很厚。足迹周围边界清晰,不像是带鞋套造成的。”阎队开始深思起来,他显然已经同意了皮鹏的说法。
黄一为说:“自制的鞋,难道是千层底?现在谁还穿那样的鞋?”
皮鹏却说:“还真有可能。准确地说,还是一双旧千层底鞋。如果是新的,底面会有锥子衲鞋底留下的孔洞。只有旧的,孔洞才是磨平的。”
“行,真有你的。”阎队说。
解剖室里尸检完毕,受害人手脚指甲青紫,嘴边有涎沫,曾经呕吐过,瞳孔缩小,属于有机磷毒剂中毒症状。呕吐物及胃内残留物有大蒜味,属于敌敌畏的特点。尸检前,成丽雅考虑到尸体可能有毒,成丽雅、戴家兴及负责拍照的车晓东都戴了防毒面具。毒理实验证明,死者的胃液和血液,以及地面呕吐物里发现了敌敌畏的成分,死因就是敌敌畏中毒。死者死前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肌肉震颤,流汗,流泪,腹痛,心律异常,并最终死亡。根据6月初的环境温度和尸温推测死者从死亡时到被发现经历了两小时,死亡时间与体表尸检确认的死亡时间一致。死者胃里有大量酒水残余,成分与酒吧售卖的部分酒水成分一致,死前确实曾在维恩酒吧大量饮酒。胃内几乎没有其它消化物,基本都是酒。法医组推断死者是喝了含敌敌畏的酒,最终中毒身亡。据此推测,死者中毒的地点就在维恩酒吧。
死者胸腹部和臂部有大量纹身,阎队怀疑死者是小混混,或许有前科。查证后,果然在犯罪记录库里发现了死者的记录。死者是赵海,外号大眼儿,曾经因为盗窃和寻衅滋事被判过两次刑。监控录像显示,昨天在维恩酒吧与赵海喝酒的还有另外两个男人,其余的都是一些陪酒女。经查两个男人都有寻衅滋事的前科,一个是荆钢,外号钢筋,一个是安智勇,别人都叫他安子。这几个人犯的案子都是由南城分局办的,阎队给南城分局打电话,要来了相关资料。发现他们曾经因为同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被治安拘留过,说明他们关系很好。阎队决定兵分两路,一路由李建强负责,调查荆钢,一路由阎队负责,调查安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