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谨慎都比勇猛来得重要。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再次证实了这条真理。白云飞见搜不出什么名堂。马上收回神识,伸手从腰间解下一个小小的黑色葫芦来。刚一拔开塞子,葫芦里马上飞出三十多只通体血红地飞虫。安乐在一旁看得真切,那种危险逼近的感觉又来了。
这种飞虫叫做血蛾。顾名思义。它们是以血为食。而且这种虫子有个特点,只要给它们闻到了血腥味,那绝对是不要命地往上冲,正如飞蛾扑火一般。所以得名血蛾。血蛾嗅觉灵敏,飞行迅速兼有剧毒,任谁碰上都头疼。这东西早已濒临绝种,白云飞也是在机缘巧合下才得到一对种蛾和驯蛾之法。精心培育数十年,花了无数心血才驯化出这么一点,的确是当作杀手锏用的。安乐虽然不认识血蛾。但直觉告诉他这玩意儿绝不好惹。所以他马上做出了最明智地选择:闪人!
可惜还是晚了一步。血蛾已经嗅到了新鲜血液的味道。一窝蜂地冲着安乐就去了。白云飞的反应也不慢,一记定身符脱手而出。照着安乐藏身的方向打去。安乐又岂是坐以待毙地主,反正行踪已露,他干脆长身而起,手中随心刃一摆,化作一条红色长索,卷向离自己最近的一棵五针松。当真是索到人到,眨眼间,安乐已荡出五六棵树的距离去,堪与前辈人猿泰山先生媲美。
然而无论安乐如何上窜下跳,那群血蛾总是如附骨之蛆一般死死地追着他,同时也间接为白云飞指明了攻击的方向。一时间,白云飞地掌心雷几乎是追着安乐的屁股炸,余波带起的碎石暴雨般砸向安乐,砸得安乐几乎吐血。
第三次避过白云飞地掌心雷后,安乐急了,扬手就是一张火羽长空符扔出。只见一蓬火星从安乐手中迸绽开来,兜头迎上那群紧追不舍地血蛾。火星在空中一闪而逝,十余只血蛾也随之打着旋儿落到地上,焦黑地蛾尸散发出一阵难闻的腥臭,中人欲呕。白云飞显然没想到安乐会来这么一手,眼睁睁地看着珍贵地血蛾一下损失近半,那个心疼劲儿就别提了。安乐一看这招好使,乐了,一扬手,又是三张火符扔出,大有将血蛾一举全歼之势。
白云飞一咬牙,娘的,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豁出去了。他不顾那些还在火中苦苦挣扎的血蛾,双手一圈一推,一丛墨绿色的光箭应手而出,将安乐周围五尺之地全部笼罩在其中。显然他是想一击致敌于死命。
安乐不慌不忙地一摇右手,随心刃顿时化作一面红色巨盾护住全身,同时左手一发聚灵弹轰出,直取白云飞胸腹!绿色的光箭首先刺中了红色的巨盾,安乐岿然不动。手腕先是一沉,然后向上一挑,最后再向旁边一拨,所有射向他的光箭登时失去了准头,斜斜地落到一边。而这时安乐的聚灵弹也到了,白云飞可没有安乐那么潇洒,他双手一错挡在胸前,略略阻了一阻聚灵弹的来势,然后整个人就向旁边急闪。慌乱中正好一脚踏上安乐布下的陷阱,五支尖锐的木箭从他身后急射而至,当场就把他扎了个透心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