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鱼堂诡话

第49章 男子

略更网 www.luegeng.com,最快更新梦鱼堂诡话最新章节!

小老头此时恭敬的轻声说着话。

“不必如此。久不来此地,难得有点人气。”男子声音悦耳,缓缓的转过来。容颜在灯光之下,更显得深刻。斜眉入鬓,狭长内双的眼眸,瞳仁棕色,特别晶亮。鼻梁高挺,薄唇微扬。似乎天生一副笑面。

衣着则是墨色的长衫,长发,只松散的绑了一下。

这个时代这副衣着,完全是古人一般。

“是。”主人好似清瘦了。他已经有好些年没见了。

“福伯怎么生疏起来了。好些年没见,福伯精神还不错。”男子依旧的和风细雨之声。

“托主人的福,老头子又痴长了几斤肉呢。”小老头咧嘴笑了。

主人是什么样的脾性他最清楚不过。若不是他伤了不便留在那里。也不会离了主人身边。

这么多年守在这家店里。能安然的度日,却是主人特别关照了。连忙给主人倒了一杯茶。

“俗世里伙食不错,明日弄些来,我也尝尝。”接过茶,男子抿了一口。便放下了。

“好,有几家的菜色不错。主人也换换口味。对了,主人此次来可是有要事?”福伯问道。主人轻易不会来此。

“你还记得明源吗?”男子说道。声音里透着冷意。

“那个狗东西不是死了?难道他还活着?”福伯诧异。那个明源是主人曾经教导过的一个弟子。后来犯了大错,被废了。应该没有生还的可能了。不明白主人为何忽然提到他。

“没死,于我养废了的分身在一起。”此时,福伯明显感觉出了杀意。

明源和主人的分身在一起?福伯难以置信。

“主人此次来便是要清理门户吗?”一个明源,不足以主人亲自动手。若是主人的分身也搅合到一处。那只能主人才能处理了。

“不过是一个养费了的分身而已。他生了自己的心智,做了不该做的事。只能死。”男子说道。心里那抹恶心的感觉又冒了上来。

当年的事过去就过去了。如果明源不作恶,他不会赶尽杀绝。毕竟教导一场。他的分身暗中相助明源逃走,他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想不到,居然跑到俗世为恶。并且,和那种女人在一起,别提多恶心人!他与那个明源都该死!

他还是心慈手软了。不然也不会让他们在俗世祸害这么久。

“主人已经知道了他们在哪里?”福伯一想,肯定有他不知道的发生了。

“已经杀了。”男子淡淡道。决定不留,定然不需要浪费时间。他感应到分身存在于何处,便过去了。还看到了那么恶心的一幕。倒胃口!

福伯惊愕,这就杀完了?看来主人真是气急了。

“那主人就在这里多留些日子。也好有机会让老头子再尽心。”他是主人身边的老人,一直服侍老主人,后来又服侍小主人。如今他都这把年纪了。

“也好。”男子略一沉吟。

福伯没想到男子这么就应了。很是高兴。忙去吩咐手底下的人,把明天需要采办的东西列了大份单子。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