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加菲说,“这也许说明你不够认可自己……如果你真诚地相信自己是对的,那你不会愿意变成其他的任何一种形式——我是说,那种涉及到本质的,永久性的丧失和改变。”
这下罗彬瀚可不乐意了。他以为自己完全是正确的,至少在和他自己相关的事情上总是正确的。可尽管如此,如果有机会让他试试变成别的一种玩意儿——比如说,一只能把荆璜夹走的鹈鹕——他可不一定能抵挡住犯错误的诱惑。
“鹈鹕。”加菲干巴巴地陈述道,“这就是你想要的。不是星灵,神、理性智慧者,而是鹈鹕。”
干嘛?罗彬瀚说。他承认鹈鹕的下巴是不太美观,可有多少神能稳稳地把荆璜一嘴夹走?他甚至不需要真的变成鹈鹕,光是想象荆璜那时的表情便已叫他高兴万分,简直要把邦邦和宇普西隆都给忘了。
他有点过于得意,以至于顺着水流跳了几步路。阿萨巴姆的头发因此而飘起,像层软纱反兜下来。尽管罗彬瀚不大看得清环境,却觉得那几缕发丝比水底更黑,他能很轻易地辨别出它们,忍不住把它们从眼前拂开。
发丝后露出一双白色的眼睛,直挺挺地盯着他。
罗彬瀚猛吃一惊。他不假思索地把身体朝后仰,脚上滑了几步,差点把阿萨巴姆压在地上。当他站稳脚跟再看向前方时,那儿依然只是一片黑暗。
“你在看什么?”加菲问。
你没看到?罗彬瀚反问。他知道加菲从生理结构上确实没长眼睛,可这食人族完全侵占了他的脑袋,没准也能借他的眼睛用用。那就更应该叫他们两个看到的东西一致了。他在脑袋里回想刚才看到的那双眼睛——非常朦胧,没有多少人的感情,仿佛两个悬在空中的微缩满月。它们在黑暗里显得很清楚,使他相信自己绝不至于看错。
加菲“看到”了他脑袋里所想的画面。但它也指出刚才从罗彬瀚的视神经里并未传来相同的信号,简单来说,它并未“看到”那双月亮眼睛。要么是罗彬瀚得了癔症,要么就是……某种别的东西。
罗彬瀚紧张起来。他迅速地掏出匕首,同时还用胳膊肘猛戳背后的阿萨巴姆。那轻飘飘的干尸身体被他戳得左摇右晃,几乎要在这奇轻的水流里漂起来。
“你干什么。”阿萨巴姆冷冷地说。她现在的腔调听起来倒跟荆璜似的。
罗彬瀚没法向她那样自如地说话。他转过头,对着她指指自己的眼睛,以示自己正面临某种可怕的幻觉。阿萨巴姆在黑暗里动了一下,手臂从他的脖子挪到肩膀上,像是要给他更多的活动空间。
“这里连通着梦。”她说,“继续走。”
罗彬瀚对残废奴隶主无可奈何,只好继续前进。他很快感到脚底的路在往上升,像正走在某个斜坡上。河水越来越冷,但却越来越亮、越来越缓,直到他的脑袋突然间从破水而出,探入一片乳白色的馨香水雾中。他的胳膊挨了一团白晃晃的东西,使他又是一阵紧张。可当他盯过去时却发现那并不是眼睛,而是一朵雪白的睡莲。它只有巴掌大小,但却清美绝伦,散发出令人心绪安宁的清香。
他抬起眼睛,看到浩浩汤汤的河面上长满了雪白的睡莲,在香气与白雾间摇曳。罗彬瀚极目远眺,看到迷雾尽头飘荡着一条纱巾般的巨大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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