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副县长干脆就给县人行的行长打了电话,要他马上到这里来。
县人行的行长很快就过来了,他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懵懵懂懂的跑来,就被洪副县长当中一顿劈头盖脸的批评给骂懵了。
好半晌他才反应过来,再听代表们七嘴八舌的一说,顿时头发都竖了起来,心知这事情搞大了,于是用央求的语气对江宫平说道:
“江院长,您看这里面是不是有误会啊?”
“误会,我想应该是有吧。”江宫平皮笑R不笑的说道:“我们法院到农商银行进行执行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头一次听说法院的工作人员规范执法是要带工作帽的,我想,肯定是农商银行的工作人员是从十几二十年前穿越过来的,要不怎么还会对法院服装和手续的认知上,保持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记忆呢?”
这个笑话够冷,代表们也有些人噗嗤一下笑出声来,而人行行长的脸则一阵青一阵红,显然是被嘲讽的够呛。
江宫平不待他说话,就冷笑道:“好了,朱行长,这里面是非曲直也不是在这里能说清楚的,洪县长已经说了,法院应当公正秉公执法,对于敢于抗拒执行的,要一视同仁,不能因为是银行就高抬贵手,所以嘛,我也就公事公办了。”
这位人行的朱行长显然是听出了江宫平话语中的杀气,顿时心惊R跳地问道:“您...打算怎么办啊?”
“还能怎么办啊,依法处罚呗!”江宫平两手一摊,做出一副爱莫能助的神色,缓缓说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规定,法院依据生效判决、裁定,通知有关银行协助执行划拨被告在银行的存款,面银行拒不划拨的,法院可对该银行或者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并可向同级政府的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给予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这些法条有些绕口,听得朱行长,洪县长和一群代表们都一愣一愣的,不过他们也对江宫平居然能对如此绕口冗长的法条倒背如流感到了佩服。
朱行长顿时明白过来,江宫平是要罚款啊,而且似乎不光是要罚啊,还要上报县监察局要给农商银行处分!
这在两会期间这么做,无疑会让人行在全县的机关单位面前丢尽脸面。
可是这又能怪谁呢?洪县长是主管经济的常务副县长,他都支持法院这么整,毕竟这么多人看着的情况下,农商银行还是敢硬顶着不履行协助义务,法院收拾它,那可是于情于理于法都说得过的。
他也只能小心翼翼的问道:“您打算处罚多少?”
江宫平一副公事公办的嘴脸,又开始背法条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华夏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华夏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他顿了一顿,对朱行长笑道:“法院对银行不协助执行进行处罚,也是有先例可寻的,一般都是30万元左右,不过嘛,本案银行妨碍执行的款项可是上千万,而且还不知道有没有其他违法行为,我想我得先去一次现场了,如果银行只是拖延了扣划,没有让被执行人转走钱的话,我就意思一下,罚个十万块钱了事好了,也算是不伤了银行和法院的和气。”
第一更,感谢起点读者“思思茹茹”和白痴李牧在今日各100起点币的打赏!稍后还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