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金耳环就是银簪子,反正都比她送去的东西贵重,久而久之她也就不再往王府送东西了。
这次她一共招收了一百二十个徒弟,虽说不能每个手把手的教,但是那些基本的东西她4还是会教的。
她主要是想在这一百多人中寻几个好苗子出来,帮着娘娘多培养一些能织蜀锦的人才。
要知道,蜀锦的不止是价格高,更是她们蜀都织锦作坊的招牌。
很多商家慕名而来,跟她们作坊的管事求过很多次,就为了能买到一匹蜀锦。
可蜀锦珍贵又难织,而且每匹蜀锦都是有定数的,织好就直接进了王府的库房,作坊里根本不会有库存。
经过她几年的挑选,培养,现在作坊里已经有七十多个能织蜀锦的绣娘,可依旧是供不应求,所以她得多培养些人手出来才行。
“他们现在还来找你麻烦吗?”
沈雯有些好奇,她是怎么把那些吸血虫打发掉的,毕竟当初她就是感觉拿那些极品亲戚没办法才跑到蜀地生活的。
“找过,不过我现在已经在村里盖了栋宅子,买了两个家丁,两个婆子,又在家里养了六条大狗,只要他们过来我就放狗咬人,要不就让家丁赶走,时间久了他们也拿我没办法。”
云娘苦笑着,她可是背负着不孝的名声过了这好几年。
可是不孝又怎样?
这几年是她这一生里最自在,最舒服的时光。
她记得那会儿王妃还是姨娘的时候,就对她说过:“女人一定要有钱,有独立生存的能力,这样才不会成为男人的依附品。”
这句话她记忆犹新,她也一直在努力生活,获取财富。
她现在一个月月银就有三十两,年底还能拿个白把两的奖金,平日里生意好的时候她也能拿到奖金,日子过得简直不要太滋润。
所以现在无论哪个媒婆过来提亲,不管怎么说的天花乱坠她都是满口拒绝。
这么自在的日子,她何苦要去找一个男人或者一家人去上赶着伺候人家。
“你到厉害,从前我但是有些小看你了。”
沈雯依稀记得第一次见她时,她被娘家人和婆家人追着打,要银子的画面。
那时候的她只知道哭,没有任何的反抗能力,现在看来人还是要有实力要有底气才行。
云娘走的时候沈雯让人从小厨房包了许多点心带回去,又赏了她一对头花带回去给她女儿戴。
云娘坐在马车上看着头花上的粉色珍珠发呆,娘娘怎么能给她这么贵重的物品呢?
粉色珍珠!
这得值多少银子啊!
还有这花样,是她没有见过的,有着一对翅膀的花,看起来好像要飞走一样。
之前这料子有点太过柔软,有些撑不起这朵花的灵气。
等等…
样式!
料子!
她好像想到什么一样的对着外面车夫叫道:“停车,让我下车,我回王府,你去作坊里问管事把之前做坏的那批绸布搬几匹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