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白莲花宿主柔弱楚楚

第113章 被失忆太子抛弃的采药女(7)

坐在马车里,清雪问道:“云大哥,以后在外面我该如何称呼你才好?”

姜临温柔地说道:“你想怎么叫我,就怎么叫我,不需要在意其他人的看法。”

清雪的声音有些低落,“可是你是太子啊!我如果再叫你云大哥就不合适了。”

姜临垂眸略微思索了一下,然后开口说道:“那私下里你唤我云大哥,有外人在,你就叫我殿下。”

“雪儿,我希望来到京城后,你依然能把我当做你的云大哥,不要畏惧、疏远我。”

姜临最怕的就是清雪像其他人那样畏惧他。

清雪眉目舒展道:“好。”

姜临听到了想听到的话,就从怀里拿出了一枚翡翠玉佩,上面雕刻了一个“临”字。

“这是我的随身之物,日后你佩戴在身上,若是有人敢冒犯你,你就拿出这枚玉佩,不管是何人,见此玉佩如见我。”

“好。”清雪笑着接过了姜临手上的玉佩。这可是好东西,有了这枚玉佩,她出门会方便很多。

清雪被姜临牵着下了马车后,走进了宅子里,入目皆是园林美景,古色古香,如诗如画。

清雪的卧房被布置得奢华至极,所有的摆件都是名贵古董,价值千金。

姜临知道清雪喜静,便只找了两个婢女来照顾她。

姜临走后,清雪坐在梳妆镜前梳头发,突然觉得她现在好像一个被姜临包养的外室啊!

见不得光,只能困在宅院里,等着姜临下朝后来见她。

老六提醒道:“雪儿,那你可以去找徐景之啊!”

清雪:“我跟徐景之又没有什么关系,去他那里,跟在姜临这里有什么区别?”

“而且徐景之现在无权无势,我去他那里会给他添麻烦的。”

徐景之可护不住她,只有姜临能做到。

清雪的语气有些欢喜,“我在其他小世界做任务时,在空间储物柜里放了很多名贵古董和金银玉器,去当铺当一些,然后买一个宅子。”

老六撇了撇嘴:“可是只要男主进来过,在外人眼里,你不还是他的外室吗?”

清雪:“也是啊!谁让我只是一介孤女呢!”

在古代,空有绝世美貌,没有任何身份背景,只能沦落为达官贵族的玩物。

“雪儿,好在姜临很尊重你,你待在他这里,比出去遇到坏人好。”老六感觉到清雪的情绪有点低落,便说些安慰的话。

与此同时,七皇子府。

姜照已经得到了姜临回宫的消息。

“他的命真是大,从那么高的悬崖上掉下去也能活下来,经历多次的刺杀也能完好的回到京城。”

姜照眼神阴鸷地攥紧紫光檀太师椅的扶手。

他身边的幕僚李明达等他的情绪平复下来后,在他耳边低声说道:

“太子殿下回京的时候,身边还带着了一位姑娘,并且还将那位姑娘安排进了他在宫外的宅子里住了下来。”

姜照幽深的黑色眸子里漾开了一抹意味不明的笑,“皇兄莫非铁树开花了?”

“真是有趣!”

“本皇子明日定要去会一会,那位能让皇兄金屋藏娇的佳人。”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