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赶山:我在秦岭养羚牛的悠闲日子
- 关于赶山:我在秦岭养羚牛的悠闲日子:(赶山+打猎+打渔钓鱼+宠物+日常+轻松)身为兽医的周青山穿越重生到了1982年的秦岭小山村。开启万物之灵系统。捕鱼捞虾他爆护,赶山打猎他满载。路边践踏的野草都是极具价值的药材。他养的牛是秦岭杀人王羚牛,他养的猫是长着黑眼圈的国宝大熊猫,他养的鸟是濒危到快要灭绝的朱鹮。赶山有云豹护卫,金丝猴陪伴……日子过得风声水起,悠闲自在。当1988年颁布之后,他……
- 猫狗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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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谢堂毫不知情,她得了孤鹜,心里很是激动,知道朱信之还在温家,倒也并非那么着急去王府。她带着孤鹜先回了一趟谢家,将这一身累赘的锦服换了,着了轻便的衣服,就带着孤鹜上街。
“这把剑怎样?”随手递给孤鹜一柄古铜色的硬甲,裴谢堂开口问。
孤鹜打量了一眼,鼻孔几乎翘到了天上去:“成色一般,做工也一般,跟我们王府的没法比。”
“拿你的给我看看。”裴谢堂笑眯眯地盯着他的腰间。
孤鹜浑身一紧,立即伸手就捂住了自己腰上的佩刀,满是戒备地盯着裴谢堂:“你干嘛,想干嘛,我告诉你,这刀是王爷送我的,你碰都别想碰!”
“小气鬼!”裴谢堂耸耸鼻子:“看一眼也不行?”
“绝对不行!”孤鹜死都不肯点头。
裴谢堂便道:“那好,我这就去告诉王爷,我说你不听我的话,我要把你还给他,然后继续缠着他。”
“你好无耻!”孤鹜倒吸了一口冷气。
裴谢堂拱了拱手:“过奖。”
“……”
摸索着孤鹜的佩刀,裴谢堂忍不住啧啧地称赞起来:“刀的确是好刀,钢刃用得好,打得也很是精巧,篮子你听这声音。”裴谢堂伸出一个手指,轻轻弹了弹刀锋,只听铮地一声脆响,令人浑身上下都觉得熨帖,“最难得是用起来顺手,很是流畅,要是在战场上,这刀肯定能斩杀上百人头而不钝。我都有些妒忌了。”
“这是我的。”孤鹜在一旁郑重的重申。
裴谢堂眼珠一转:“知道是你的,我也没打算跟你抢。我问你,王府中还有没有这样好的兵器?”
“你以为我们王府是菜市场,这种好刀随随便便一抓一大把?”孤鹜气得哼哼:“这是有一年王爷南下的时候无意中遇到的,觉得很适合我,特意给我买的。天下就这一把,长天都没有呢!”
孤鹜与落霞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朱信之身边的四大护卫,孤鹜,长天,落霞,秋水,裴谢堂都曾经见过,跟他们也都交过手。落霞和秋水是女子,武功偏阴柔一些,眼前的孤鹜和长天却是实打实的练家子,虽然都是裴谢堂的手下败将,但功夫放朝中都不容小觑。
其中,孤鹜是第一位。
看来,这刀是朱信之特意奖励给他的,别人都没有。
裴谢堂嘿嘿笑着:“我才不信,你带我去你们王府的兵器库看看。”
自从重生到了谢成阴的身上,裴谢堂一醒来就立即想要恢复自己的武功,她是在军中长大的人,自幼练武,一天不摸兵器就难受的厉害。可是,从前谢成阴师从陈茂离,陈茂离教给她的是长.枪,而裴家人时代修习的兵器却是方天画戟,她实在是用不来长.枪。一旦以后她用上了武功,就决计不可能用上裴家的武功,但陈家的枪法她又的的确确不会,便想着要换个兵器,重头学一门武功才好。
目前还没想到要学什么,因为没找到趁手的兵器,本来也不急,但朱信之领的封地上冶铁很是发达,兵器做得很好,他府中的兵器库一定藏品颇为丰富,去看看,或许才知道什么最适合自己。
最好,能顺走一两把趁手的武器,那就最妙!
“你想得美!”孤鹜倒吸了一口冷气。
带她去王府已是出格,还带她去兵器库?王爷回来非得拔了他的一层皮不可!
裴谢堂瞪他:“带不带?”
“不干!”孤鹜犟起来。
裴谢堂眼睛瞪得更大:“你不带,我就告诉王爷!”
“就是告诉王爷,那也不能带!”孤鹜知道自家王爷的底线,他是万万不敢去触碰的。
裴谢堂跟他对峙了片刻,忽然展颜一笑:“好呀,你不带我去,我就让王爷带我去。如果我找不到趁手的武器,我就管王爷要了你的刀。”
孤鹜的小身板抖了抖,仰头叹了口气。
王爷啊,你怎么招惹了这么个煞星啊?
从街头溜到街尾,裴谢堂什么也没买成,最终逛进了街尾的一家成衣店。她身上还有些银子,都是高行止知道她手里头拮据,一并给她的。她看了看招牌,知道这店面是高行止的,便点了几个看中的东西,让小二的打包:“都帮我送到廷尉谢府去,就说是三小姐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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