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赶山:我在秦岭养羚牛的悠闲日子
- 关于赶山:我在秦岭养羚牛的悠闲日子:(赶山+打猎+打渔钓鱼+宠物+日常+轻松)身为兽医的周青山穿越重生到了1982年的秦岭小山村。开启万物之灵系统。捕鱼捞虾他爆护,赶山打猎他满载。路边践踏的野草都是极具价值的药材。他养的牛是秦岭杀人王羚牛,他养的猫是长着黑眼圈的国宝大熊猫,他养的鸟是濒危到快要灭绝的朱鹮。赶山有云豹护卫,金丝猴陪伴……日子过得风声水起,悠闲自在。当1988年颁布之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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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信之白了她一眼:“来得及,好歹我还有封地,不是个一贫如洗的王爷。”
裴谢堂想想也是,别的不说,他那小宝库里随便拿几样都是送得出手的,去问问母妃的意思,不过是他找的一个理由罢了。
大约,是曲贵妃想儿子了。
裴谢堂叹了口气,东陆皇族就是这点不好,不到日子,皇子都不能随便入宫,曲贵妃再是想念儿子也不能时时召唤。反而是她这个儿媳妇得了便宜,因是女眷,入后宫并无太多禁忌,大多数时候都是想去的时候通报宣庆帝就能入宫。
如今曲贵妃想儿子又见不到,只能召唤她这个儿媳妇前去陪着解闷,也是可怜啊可怜!
因心中很是同情曲贵妃,裴谢堂答应得也很是爽快。
到了宫门口,朱信之目送她入内,临走前整理了一番她的衣衫:“去吧,晚点,我会来接你回家。想吃什么,我让孤鹜去备着。”
“你。”裴谢堂立即笑起来。
她在宫里吃不饱饭,朱信之都记着呢。
曲贵妃的婢女前来接她,闻言笑道:“王爷疼爱王妃,总是时时记得王妃,真是王妃的福气。哎,想不到咱们王爷从前是多清贵的一个人,如今也会理这些烦情俗爱,缘分这东西当真是奇妙。”
“是啊。”裴谢堂跟着也笑。
从前他清贵的苦头,她是吃得最多的那个人!
婢女见她笑,还以为她高兴,便捡着她爱听的说了几句:“京城里爱慕王爷的姑娘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一个赛一个的好看,一个顶一个的清秀,可咱们王爷对那些姑娘从来都正眼看一眼。单单就王妃一人,王爷才认识没多久,就入宫对陛下和娘娘说,他要娶王妃。当时,陛下和王妃都惊呆了,还以为自己是听错啦,再三追着王爷确认呢。”
“你知道是为什么吗?”裴谢堂转着眼珠笑起来:“京城里的那些姑娘要是知道真相,估计得哭死。咱们王爷不爱标致端庄的,就爱我这种调皮捣蛋的。”
“王妃是怎么做到的?”这么一说,婢女还真来了好奇心。
裴谢堂勾勾手指:“我脸皮够黑呀。”
婢女一愣,挨着她没明白是什么意思,就听见裴谢堂咯咯笑着说:“我跟你说,我第一次见到咱们王爷的时候,他对我也很不耐烦的。可是我才不管呢,抓着他的马车就是不下去,一来二去,他就只能认了我这个人。”
“……”还能这样的?
婢女惊得下巴都掉了,半晌,才低声笑道:“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一物降一物?”
两人说话间,就到了庆林宫外。
曲贵妃今日穿了一身月白宫装,娥眉凝娇,粉黛生辉,令人移不开眼睛。朱信之的好五官泰半是遗传自她,母子两都喜好这种浅色的衣衫,气质端得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只看了一眼,裴谢堂便知道为何曲贵妃素来淡淡的,却是六宫之中最得宠的那一个。
她正在宫里浇那几株宣庆帝新赐给她的栀子花,见两人说笑进来,好奇的笑着问:“聊什么那么开心?”
“说王爷呢。”婢女福了福身,接过她手中的花洒。
曲贵妃便挽着裴谢堂笑盈盈的进了殿中,一边走一边问:“信之怎么了,他又惹你生气啦?”
“没有。”裴谢堂哄人开心是一把好手,嘴巴跟抹了蜜一样,笑道:“我不惹他生气就算好的,他那个人啊,什么都让着我,我哪里能生得起气来。母妃不用为我们担心。对啦,母妃,我入宫时,王爷跟我说,明天是皇后娘娘的生辰,母妃在宫中多年,人又聪慧,一定能帮我拿个主意,你说我送什么才能让皇后娘娘开怀,又不争抢了太子妃的风头呢?”
“送个如意吧。”曲贵妃被她哄得心情大好,还真给她出了个主意:“皇后娘娘不喜欢铺张浪费,玉器贵重又不张扬,她一向喜欢。”
“好。”裴谢堂应了,又问:“那母妃喜欢什么?”
“我啊,我没什么特别的喜好。”曲贵妃摇摇头:“真要送我,就送个有生命的吧。”
“活的?”裴谢堂不明白。
曲贵妃将目光落在她的肚子上:“你们也成婚一个多月了,什么时候让母妃听到好消息?今日你来得巧,御医院的院判祁黔刚好当差,一会儿要过来请平安脉,正好让他帮你也看看。”
“不。”裴谢堂下意识的摇头。
曲贵妃一愣,蓦地握紧了她的手:“成阴,你,你该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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