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神医

第1096章 活捉混元中期巅峰!

略更网 www.luegeng.com,最快更新玄武神医最新章节!

铜狼王的长刀,眼看就将劈上雷振堂的老腰。

铜狼王心里的震骇,也在此刻降低了许多。

这些从北部西部来的混元高手,实力确实是混元境,但战力却太差了。

面对自己劈出去的狼王斩,这位混元中期竟然不闪不避。

当然,即便闪避也无法逃过被自己腰斩的命运,但至少可以用他的死,多耗费自己一些力气。

更好的选择是,趁着自己出刀之际,所有的混元高手一起围攻自己。

然而,其余的人都在旁边看热闹。

像这样一个一个的来,铜狼王自信能斩杀对方所有的混元高手,至于见神境,至于见神境,对他这种级别的强者来说,不能构成任何威胁。

长刀锋刃距离雷振堂的腰际越来越近,铜狼王脑中,甚至已经浮现出雷振堂被他一刀两断的画面。

然而,就在长刀即将劈中雷振堂的时候,铜狼王眼中,竟然浮现出一丝呆滞。

他手上的长刀,依旧势大力沉的斩向雷振堂,然而,这一刀已经失去了灵魂,也失去了该有的杀伤力。

哪怕雷振堂没有鳞甲防具护身,铜狼王这失去灵魂的一刀,也无法对雷振堂构成有效伤害。

就在铜狼王的长刀劈中雷振堂的同时,雷振堂踏步上前,连续轰出两记霹雳神拳。

凌辰就在不远处观战,对于雷振堂反击时机的把握,他没有任何意见。

有鳞甲防具在身,雷振堂选择了在对方长刀即将劈中自己的时候进行震慑,无疑能为自己的反击争取到更多的时间。

无论反击对铜狼王能不能造成杀伤,他在反击过后都有足够的时间全身而退。

雷振堂的实力,确实是“速成”的,但他的战斗经验,未必就比铜狼王少。

如果是同级同阶的对手,中了雷振堂两记霹雳神拳,就算不受重伤,接下来的战力也会受到影响。

但铜狼王挨了雷振堂两记重拳,只是退了两步,脸色微微有些泛红,看上去没受到真正的伤害。

天狼山的武技,奉行的是攻击至上,以攻代守,几乎没什么防御型武技。

但铜狼王毕竟比雷振堂高了一个境界,而且铜狼王也并非一点防御型武技都没修炼过,就是站着不动让雷振堂打,雷振堂也没那么容易破他的防。

被击退两大步的铜狼王,很快反应过来,更加狂怒。

狼王斩没能秒杀雷振堂不说,他反而被雷振堂击退了!

虽然,挨上两拳对他没多大的影响,但从场面上来说,他被一个混元中期压制了!

这是铜狼王从未有过的耻辱!

这样的耻辱,唯有将对手虐杀才能洗刷!

“死!”

铜狼王暴喝一声,长刀直劈而下!

这一劈的威势,比之前那一刀更强!

而且,这一刀不光是力量更足,速度更快,同样蕴含着无数种变化,雷振堂除非是硬接,否则,若是闪避的话,无论往何处闪避,都将被铜狼王的刀势锁定!

更可怕的是,这一刀是从上而下,雷振堂的脑袋上,可没有鳞甲防具保护。

而雷振堂刚刚对铜狼王施展了一次精神力震慑大-法,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再次震慑铜狼王。

刀罡在头顶激起漩涡,雷振堂已经嗅到了死亡的味道。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