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神医

第1097章 不知死活的跳蚤

略更网 www.luegeng.com,最快更新玄武神医最新章节!

铜狼王被雷振堂的六记霹雳神拳轰得嘴角溢血,但其实伤势并不重,尤其是对他这种攻击型的强者来说,对他的战力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不过,现在他已不敢再战下去了。

这些来自北部西部的武者,竟然学会了传说中绝传的魂术!

对方施展魂术的时候,他的狼王斩武技的杀伤力,完全发挥不出来!

更令他郁闷得吐血的是,中了魂术,对方攻击他的时候,他完全没有抵抗之力!

现在伤势还不碍事,但再多来几次,他绝对会受重伤,甚至命丧迦蓝河!

所以,凌辰伸手抓向他脖子的时候,他根本不想跟凌辰纠缠,只想以最快的速度,远离北部西部这些诡异的武者。

不过,铜狼王也知道,正如雷振堂所说,他恐怕跑不了了。

对方的魂术一出,自己的所有动作都会停滞,这怎么跑?

但让铜狼王意外的是,这次对方竟然没有施展魂术。

怎么会放着魂术不用?

铜狼王突然想起,传说中的魂术,对魂元的消耗很大,不能无限制的使用,并且使用一次,至少要好几个月才能恢复过来。

想到此节,铜狼**心大增,只要对方不施展魂术,没人可以留得住他!

铜狼王腿上发力,就要起速,但就在这时,一只带着恐怖力量的手掌,捏住了他的脖子,他顿时呼吸不畅。

铜狼王不敢相信,在没中魂术的情况下,怎么可能有人能够徒手扼住他的脖子?

然而,这就是事实,轻松抓住铜狼王脖子的人,正是凌辰。

凌辰是混元后期,实力本就在铜狼王之上,并且,以凌辰的气海广阔程度,对上只是混元中期巅峰的铜狼王,无需借助任何辅助,就能轻松碾压之。

铜狼王以剽悍好战著称,但是此刻,他眼中却露出深深的恐惧。

每一个混元高手,都是古武界天赋最出类拔萃的存在,有谁会不怕死?

单枪匹马来到迦蓝河,本想凭一己之力碾压来封日城捣乱的蝼蚁,哪曾想到,原以为的软柿子,硬得超乎他的想象!

现在,连逃都逃不了!

生生被活捉!

凌辰他们来封日城,就为找丹宫复仇,自己充当了丹宫的打手角色,现在落到对方手上,还能有活路?

“别怕,辰爷说了暂时不让你死,就不会杀你。”

轻轻松松就生擒一个混元中期巅峰强者,凌辰的情绪没有什么波动,随手封了铜狼王的穴道,将他扔给龙牙子:“把人看好了。”

见凌辰真的不杀自己,铜狼王稍稍松了口气。

虽然,现在仍被对方控制,但只要不是被当场斩杀,就会有变数。

只要到了丹宫,银狼王一定能救自己。

对方的魂术是可怕,但银狼王是混元后期,到了混元后期这个境界,魂术就起不了作用了。

过了迦蓝河,凌辰他们加快了前往丹宫的速度。

广义上的封日城,指的是丹宫所辖的所有区域,这片广阔区域上,所有的天材地宝都归属于丹宫。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