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厅子很大,桌子也不算小,菜虽然都不是很多,但就算他吃到明天也吃不完,何况席间只有他一个人。
“她为什么不一起吃饭?”
虽然讲究男女有别,但像他们这种江湖儿女,本不应该如此拘泥,何况她本来就生活在那种地方,就算比较害羞,可男人总归还是看见过几个。
“她是不是也在逃避着他,否则她何必如此,还准备在面上戴个面具?”
他胡思乱想,虽然这几道菜都是他最喜爱,但他却好像没动几次筷子,倒是吃了四大碗饭,将一碗汤喝得个底朝天。
晚饭后,天黑了。
他出去转了一圈,其实是想看看四周有没有可疑的地方。
但天又开始下起了雨,他回来的时候,那小姑娘又站在门边等着他:“小姐说,公子连日劳累,请公子早些歇息,晚上小姐自己来守夜。
说守夜其实是为了怕那些人半夜里来暗算沈双飞,沈双飞还是在晕迷中,解药虽然对症,但他中的毒确实很不轻。
所以,沈双飞除了打呼噜的声音和猪稍微有点不同外,其他的简直跟猪没有什么两样,就算提把刀偷偷的去将他的脑袋割掉,他也一定不会知道,也确实需要个人来守着。
孟轻寒没有争辩,默默的点了点头。
其实像他这种人,一有风吹草动,就算是在睡梦里,也会立即警觉,何况他的房子就在沈双飞隔壁,别说是个人,就算身子轻得是只猫,想要逃过他的耳目,从他身旁窜过去,也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
夜里并没有发生什么事,一切都很正常。
他睡得很香甜,做了个多年来的第一个美梦。
下半夜他已经醒了,所以萧雨衣只是笑了笑,低垂着头,打着呵欠睡去了。
雨,不知道何时已经停歇,乌云已经散开,日头又在天空露出。
千里无云,阳光漫天,风中仿佛还带着木叶的清香。
雨后的空气总是特别清新。
已是新的一天。
日当正午,杨怒从一品轩慢慢的走了出来,手上紧紧握着他的刀,一把光华夺目的刀,上面镶着大块的明珠宝石。
他身上穿的是一百八十两银子一件的上等丝袍,脚下蹬的是二十两银子一双的软底皮靴。
这些都显示他的与众不同,也完全符合他的身份。
他沿着长街,缓缓的踱着步,因为他并不急着赶路,所以就显得很悠悠然的样子。
事实上,他只觉得心情愉快,精神从来也没有像现在这么好过,简直就像是认为自己吃了颗人生果,整个人都有一种想要飘飘欲飞的那种感觉。
近年来,已经很少有让他觉得愉快提得起兴趣的东西,甚至有时就连女人也不太能够。
让他醉心的只有一种东西!
任何人有了这样东西,心情都不会太坏!
这样东西的好处自然也多得说不出来,就像刚才在茶楼里喝茶——他喝,并不就代表他喜欢喝那又苦又涩的玩意,甚至只要一端起茶杯就忍不住想要呕吐。
可他还是要勉强自己像喝八百两银子一壶的上等美酒一样,含在嘴里细细的品赏,然后面上还要挤出些淡淡的笑容。
这在别人来说,当然是一件很恶心的事,但他却努力使自己做得尽可能的极其自然。
他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要让别人知道他是个高雅有情调的人,他知道大家一向对这种人怀有几分羡慕和尊敬。
人们不会对比自己生活得差的人表有这种尊敬,但对那些高高在上的人,总是会从心眼里生出害怕和敬重之意。
但并不是说明他喜欢将别人踩在脚下,而是他喜欢这种感觉,需要这种感觉,因为他要努力忘记当年那个穿着一身捡来的破衣服,连屁股也遮不住的穷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