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次,他本人出现过,也没有一次,他穿上了吉服。
这是第一次。
他亲手准备了婚礼的一切,大到聘礼、宴客,小到吉服上的图案花色。
很繁琐,很辛苦,也很累,且不符合他的性格,可他却甘之如饴。
此生,遇到楚九歌,他便遇到了唯一一个,能让他做任何事都甘之如饴的人。哪怕楚九歌双手捧着砒霜递到他面前,他也能含笑饮下。
“明天!”北王站在吉服前,看着在烛光下,隐隐浮现出金色绣纹的红色喜服,脑海里浮现出,楚九歌穿上新娘嫁衣的模样。
楚九歌的嫁衣,是他一笔一笔画出来,他画了数十件,而后亲手挑出最满意的一件,交给绣娘缝制。
他可以肯定,楚九歌穿上那件嫁衣,必然美极!
北王的唇角,抑制不住的往上扬,周身的寒气一瞬间消失了,可……
莫名的,凌乱的话毫无预兆的、突兀的,在他耳边响起。
“你和楚九歌的八字都硬,今年的十二月初二,是最适合你们俩的日子,错过这个日子,你们俩今年绝对办不成婚礼,甚至有可能一辈子都办不成婚礼。”
十二月初二就是半个月前,他原定与九歌大婚的日子。奈何沈卿在西凤出事,他也想借机去西凤探探虚实,顺便为北域买战马。
那是一个好机会,他不想错过,楚九歌也放心不下沈卿,他们选择去一趟西凤,而待到他们赶回来,想要准备婚礼已是来不及了,他只能在那一天,向楚九歌求婚。
而明天,是十二月十八。
凌乱没有说过,明天是不是好日子,但老钦天监算过,明天是一个宜嫁娶的日子。
北王摇了摇头,“本王居然信了,这些神神鬼鬼的东西。”
他从不信命,他要信命,他就走不到今天,活不到今天。
他只信,我命由我不由天。
“明天的婚礼,不会有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