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敌神婿

第326章 那是我大嫂!

在林请菡走后,宴厅内响起一阵责怪声,那个网红脸美女辛苗说道:“蔡娜,你这银州的朋友,不怎么懂事啊。”

“就是。”

“要饭就该有要饭的态度才对。”

一道道声音响起。

蔡娜摇了摇头,解释道:“你们误会了,清菡真的是来找人合作的,她是银州林氏集团的负责人。”

“什么林氏集团,听都没听过。”辛苗嗤笑一声,“还有你说的那个银州,一个西北的小城市对吧?那通网了吗?哈哈哈!”

辛苗和蔡娜的声音传到费雷思耳中。

在听到银州两个字的时候,费雷思就多留了下心,自己老大也在那个城市,而蔡娜口中的林氏集团,以及清菡那个名字,让费雷思心中一阵猛跳,这是……大嫂?

费雷思脸色一阵猛变,大嫂在这,被人羞辱了!他推开身前的人,直接走到蔡娜面前,开口道:“女娃,你刚说的那个人,是银州林氏集团的,是不是叫林清菡!”

见费雷思先生对自己说话,蔡娜顿时有种不知所措的感觉,连忙点头,“是,就是她,费雷思先生,你们认识?”

“何止认识!那是我大嫂!”费雷思一脸愤怒的回应。

听到费雷思这话,整个宴会厅内的人,全都心中一跳,感到大事不妙。

费雷思扭头看向班鲁的父亲,“你们真是好样的,连我大嫂都敢羞辱,这笔账,我会和你们好好算!”

费雷思说完,没有多理会这宴会厅中的人,立马跑出宴会厅,追了出去。

看着费雷思那焦急的模样,宴会厅内的人,都有些呆滞。

什么情况?费雷思先生的大嫂?

班鲁父亲的身子发出轻微的颤抖,他看向自己的儿子,呼吸都粗重了不少,“你干了什么!干了什么?啊!”

“我……我……”班鲁不知所措,“爹,我不知道啊!”

“不知道?好一个不知道!你明不明白,得罪了费雷思先生,是什么样的后果!你们这些人,真的是无法无天!这件事如果解决不了,你们所有人,都逃不了干系!”班鲁父亲目光扫视整个宴会厅内所有人,眼中充斥着怒火。

同样,那些和班鲁同辈的企业家,此刻也都在愤怒,这宴会厅内的年轻人中,也有他们的晚辈,这事如果费雷思先生真的要追究下来,谁都没有好果子吃!

费雷思追出宴会厅,一眼就看到了走在走廊尽头的林清菡。

“大嫂!大嫂!”费雷思一边跑一边大喊道。

这大嫂两个字林清菡听到了,根本就没意识到是有人在喊自己,好在电梯没到,否则费雷思还真追不上她。

“大嫂,没想到在这见到你了!”费雷思冲到林清菡身前。

“呀,费雷思。”林清菡虽然只和费雷思吃过一顿饭,但一下就认了出来。

“哈哈,大嫂你还记得我啊。”费雷思挠了挠头,“我刚在那个宴会厅里,听人说你来了,就赶紧追了出来。”

林清菡自嘲的笑了一下,“听到的不是什么好话吧。”

费雷思摆了摆手,“都是一群没脑子的玩意,大嫂你别在意,我听说,你是来找人给你投资的啊?怎么,公司遇到什么问题了吗?”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大明:朕才是帝国之主
大明:朕才是帝国之主
关于大明:朕才是帝国之主:众人皆是菩提果,恶人自有恶人磨。杀尽恶人千千万,盖世魔头慈悲佛。文臣结党误国者,杀!文臣武将贪赃枉法者,杀!吸血藩王不服管教者,杀!军将世家拥兵自重者杀!地方豪强劣绅地主者,杀!卖国不法商人者,杀!犯我华夏沿海倭寇海盗者杀!犯我华夏野猪皮,族灭!杀杀杀,杀出个朗朗乾坤!日月所照,皆为我华夏领土!小小倭国,种灭!佛郎机、红毛番、以西巴尼亚,胆敢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杀杀杀,
爱吃枸杞黑豆
抗战:川军入晋,开启大将之路
抗战:川军入晋,开启大将之路
关于抗战:川军入晋,开启大将之路:(爽文杀伐果断不舔)唐云山一觉醒来穿越一个黄埔十一期的晋绥军少校团副身上。开局便获得功勋系统,打鬼子爆装备!什么晋绥军,中央军,老子通通不要!独自发展才是王道!打炮楼,拔据点,建立新式部队。什么!喀秋莎溜着玩!虎式满地跑!看唐云山如何在乱世之中杀鬼子,保家卫国,书写自己的传奇时代。
番茄肘子
大明镇南王:开局与太子桃园结义
大明镇南王:开局与太子桃园结义
关于大明镇南王:开局与太子桃园结义:在现代农业科创基地实习的张镇,竟然带着整个科创基地所在的山谷穿越到了大明弘治十八年。困于特殊空间,出不去。太子朱厚照无意闯入,张镇以特辣火锅下马威,啤酒一扎对瓶吹,茅台五粮漱漱口,葡萄美酒玻璃杯独特方式,隆重接待了隐藏身份却贵气逼人、自称为朱寿朱公子的朱厚照。席间,兵部主事王守仁闯入,三人相谈甚欢,到外面桃花灼灼的院子里指天为誓,结为异性兄弟。张镇掐指一算,弘治
牧马江南n
双穿:开局买下美女丫鬟
双穿:开局买下美女丫鬟
关于双穿:开局买下美女丫鬟:社会底层牛马赵辰无意发现自家衣柜通着个古代王朝,拿现代工业品去古代换钱换古董。修豪宅,养私兵,搞权利,实现男人终极梦想!
庚金丁火
旧五代史品读
旧五代史品读
关于旧五代史品读:属于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从朱温代唐称帝到北宋王朝建立,即五代十国时期的历史。它详细记载了五代时期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状况,是研究五代十国历史的重要资料。笔者作为历史文献爱好者,尝试对进行解读,如有陈述和解读不足之处,请大家多多指正!
文笔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