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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胡令”只有一句,“内外赵人,斩一胡首送凤阳门者,文官进位三等,武职悉拜牙门。”(《晋书》)。
很多人把之前的两道命令“内外六夷敢称兵杖者斩之”、“与官同心者住,不同心者各任所之”和这一命令联在一起,认为是“杀胡令”的三大组成部分。在我看来则是不然,中国人做事从来讲究留有余地,即使有了“杀汉檄”的前例,我们也希望能够用恩德去感化众生,不会一下把事做绝。之前的两道命令,很明显,一条是用于确保自身的无虞,一条则是赐予胡人的恩惠。
然而胡人并不领情,敌人就是敌人,仇恨就是仇恨,不会因为一两句的善意言语而有所改变。对于我们,也总是在退无可退的绝境中才会捡起曾经多次鲜血淋漓的教训,才会明白并不是你对别人好别人就会对你好的道理,然后才会想起,原来我们需要拿起武器。
从304年刘渊起兵,到349年年末冉闵发布“杀胡令”。期间将近半个世纪的时间,中原百姓生灵涂炭,饱受胡族凌辱。固然有衣冠南迁,但更多的留下的人们只能在死亡线上挣扎求活。儿子、丈夫被无情杀戮奴役;女儿、妻子被肆意欺辱蹂躏。数不清的徭役,捐不完的苛税。异族统治下最为低贱的人种,身份等同猪狗,地位不如野兽。每一次的战争,无论谁胜谁负,都伴随着对他们的最无情的屠杀。没有人怜悯,没有人在意。处境何其悲惨,生存岂止艰难。
那时,北地苍凉,汉家衣冠几被屠戮殆尽。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数以千万计的汉人,经过将近半个世纪的繁衍生息,到冉闵时代只剩得四五百万人。
亲们一定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半个世纪的时间是漫长的,长到足够可以让一个婴儿有了儿子然后再抱上孙子(您不要抬杠说他快三十了还单身)。那么,人口数就不等于一千万减去五百万然后剩下五百万那么简单。而在那个时候,胡人经过多年内迁及生养,人数达到五六百万之多,比从来都占有绝对优势的汉人还多出不少。中原原先的主人,在那时,反倒成了少数民族了。
看吧,我们今天称之为的“民族大融合”时期,其实并不是想象中的各民族间男男女女们相互通婚生孩子,达到我中有你你中有我“水乳 交融”的境地。真正的历史是这样的:绝对的歧视,疯狂的掠夺,还有无情的杀戮。仅此而已。通婚?是有的,比如石虎娶了好几万的汉族妇女。
此仇恨,刻骨铭心;此仇恨,千年难忘。
在命令发布的第一天,只是邺城就杀了数万的胡人。报仇的日子终于到了,无论对错,无论身份,什么都不管,只要他是胡人,杀之有功。数十年隐忍积攒的血泪和耻辱终于等到了可以尽情宣泄那一天。拿起手中刀,雪我旧时恨。群体性的报复是极其可怖的,一瞬间,邺城成了修罗地狱,无论是汉民还是冉闵本人,只做着一件事:杀人,杀胡人。被杀者达二十余万,尸体扔在城外,任由野狗豺狼吃食。
随后,冉闵传令各处军队对胡人进行大清洗,不管是军人还是平民,只要是胡人,一律斩杀。而且还有标准:高鼻深目多须。据史书记载,当时外表长得高鼻深目多须的人有一半因滥杀而死。
汉人将领麻秋(后投奔苻洪)也杀死所部胡人响应冉闵。
“杀胡令”是冉闵为了掌控国内形势,满足汉人利益而颁布的命令。在这道指令鼓动下,民族仇恨被彻底激起,复仇的火焰开始熊熊燃烧。一时间,北方大地硝烟重起,凡高鼻深目多须者,都被杀死。汉人与胡人之间“日日相攻,无月不战”,后赵境内尸横遍野。经过此次浩劫,匈奴、羯族从此一蹶不振,几乎全族灭绝。
冉闵是西晋灭亡以后第一个在中原掌控政权的汉人,第一个汉人的政权就下达了这样一个残忍的命令,难道不足以说明那个时代民族之间的矛盾之深刻和严重吗?同一片天空之下,同一处苍茫大地上,胡、汉已然不能共存。
由于冉魏帝国存活的时间很短,而且在国家灭亡以后大臣们大多选择自杀殉国,所以,没有人为冉闵写书立传,或者详细记载那段历史。后来,统一北方的北魏政权(鲜卑拓跋氏所建)在史书中对冉闵更是极力诋毁,后世又只能根据前朝流传下来的资料进行整理。所以,冉闵杀胡的原因也就这样被极度的弱化,渐渐遗忘。只剩下那些冉闵对胡人凶狠残暴的故事供我们观瞻。
但是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得出,冉闵一声令下,中原百姓就和入塞胡寇“无月不战、日日相攻”。可见,“杀胡令”是顺应民心的,并不是冉闵为了一己之利而进行的刻意挑拨。
曾经,古印度也面临“杀胡令”之前的中国的情况,入侵印度的雅利安蛮族部落把创造古印度文明的当地人当作奴隶一样去驱使。然而他们没有冉闵,所以,直到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情况依然没有改变,以后,也不再会改变了。那些原本的印度土著人们,只能是生活在印度社会最低层的贱民。
汉民族是幸运的,正因为冉闵,今天的我们才免于重蹈印度本国人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