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问天袁笙

第911章 魔族臣服?

听着那道声音,众人只感觉后背一阵阵凉意袭来,有些心性差一些的武者,额头上甚至都出现了豆滴大的汗珠来。

“杀了?”

范曾的眼中,带着一抹惊赫。

“反抗的,不臣服的,全都杀了!”

“而至于那些想要逃跑的,全都给我记录起来!”

莫问天的眼中,寒芒一闪,声音愈发冰冷了起来。

“是,主人!”

闻言,范曾瞬间回过神来,连忙开口答道。

“好了,小蛟,幻天,陆君!”

“你们跟随本帝前去寒冰渊!”

似乎想起了什么,莫问天的眼中,闪过一抹精光,看着眼前的众人,冷声的道。

“是,主人!”

“好的,老大!”

“明白,老大!”

……

一道道身影,脸上满是肃穆的神色。

“天狐,你放心,本帝定会为你找到那本古籍,找到为你恢复修为的办法!”

莫问天双眸微微一眯,神魂一扫,看着问天阁中,天狐闭眼在恢复着体魄。

莫问天心中暗自的道,看着那道娇柔的身影,莫问天的脸上,满是坚定的神色。

“走!”

下一瞬,莫问天睁开双眸,冷声的道。

随即身影一闪,消失在了原地。

小蛟幻天等人也丝毫不甘示弱,紧跟着身影一闪,消失在了原地。

再次出现时,众人已经出现在了魔族的后山。

而就在他们离开的时候,魔族的魔城之中,混乱无比。

街道之上,随处可见魔族弟子的衣物,他们似乎是想要脱掉衣物,摆脱魔族的烙印,逃出魔族一般。

更有甚者,有些魔族的弟子,脱下魔族服装之后,没有其他的服装更换,更是赤裸着身子,疯狂的逃窜着。

“快逃啊!莫问天走了,我们快快逃出魔族!”

“你他妈踩到我的脚了!”

“你们魔族的弟子不是经常仗着魔族是上古遗地中排名第二的势力,横行霸道吗?”

“没错,你们平常不都是很嚣张的吗?怎么?如今竟然要这般狼狈的混进我等之中,想要借我们遮掩耳目?”

“滚!不要跟在我们的后面!”

……

只见魔族的城门口,无数的身影,蜂拥而出。

有其他种族的弟子,也有混进他们之中的魔族弟子。

由于魔族弟子他们仗着魔族是上古遗地排名第二的势力,经常欺压其他种族的弟子,以前,其他种族的弟子那都是白白的受欺负,敢怒不敢言。

可今天却是不一样了,现在的魔族弟子,成了莫问天的阶下囚,他们疯狂的想要逃出去,趁着这个好机会,其他种族的弟子,怎么会放过他们。

“你凭什么打我啊?我可是什么都没做?”

“老子打的就是你!”

“你他们怼到老子了,你是在找死吗?”

“啊……你们天牛族的人也太狂妄了,我可是魔族的弟子,你竟然敢打我?”

“打你怎么了?不只是我要打你,我们都要打你!”

……

就在此时,在汹涌的人潮之中,炸开了锅。

叫骂声,惨叫声,接连不断。

范曾和萧景痕看着这一幕,嘴角禁不住扬起一抹邪笑的弧度来。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