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斯廷斯光是想,没有实施就考虑到了几点。
一,奈飞与内容提供商们(如五大、萤火虫、狮门、百事达之间)签署的只有影碟版权的代理售卖,影视版权可不是奈飞的,毕竟奈飞又不拍影视剧,他们只是线下渠道的其中一个平台方,想玩线上播放,会员付费盈利,这方面的利润该怎么分配?内容提供商们愿意支持吗?
二,想转战线上,就必须大刀阔斧地优化用户体验,针对在线平台进行个性化推荐算法开发,做到DVD租赁业务推送一样的方便——奈飞之所以能走到现在,靠的就是比百事达更优质的服务,如果不是这样,早倒闭了,论代理片源,一开始根本与百事达没得比较的空间。
只不过百事达自己管理僵化、结构臃肿,不然哪有其他人什么事。
三,公司业务转型,势必影响现有的公司管理以及部门业务。也要拿出一套方案。
......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得与各家内容提供商们达成一致,没有内容支持,就去做线上播放,简直玩蛋。
帕蒂见自己的想法被认可,转身就去通知去了。
奈飞,确实到了不得不变的时候。
......
莱曼很快就知道了奈飞的打算,主要是维亚康姆集团、新闻集团以及五大逐个通知了比较上档次的内容提供商,听取他们的意见,很荣幸的是,萤火虫已经有了上牌桌说话的权力。
对于奈飞,莱曼当然不会陌生,但他没想过与这家公司提前接触什么的,主要是没多大用。
奈飞02年就敲钟上市了,不缺资金,可能当时的莱曼还需要抱住奈飞大腿才是。
再者,奈飞对一家二流制片厂干嘛要很重视,人家吃的是大批量的影碟租赁,走量的。
DVD租赁业务,从来都是金矿,而有资格运营金矿的,以维亚康姆旗下的百事达、美国在线以及奈飞为主,且奈飞在得到华尔街投行的认可之前,一直上不得牌面。
直到上市融资,背后站有诸多资本——像软银背后的股东中就有默多克集团(派拉蒙),红杉后面雷石东也有参股(环球),众多制片厂母公司之间的生意,奈飞当然有资格当二道贩子,以渠道盈利。
整个好莱坞的线下市场,制片厂们每天都在和这些渠道商进行着资金流转、利益再分配,已经形成了一套规矩,大家的利益都有保证,毕竟制片厂出产内容,渠道商铺设内容,本就是合作关系。
而现在,奈飞想推出流媒体服务,并且想跟大家聊聊,成为互联网付费电视、电影分销商,并且主流电影和电视剧集能够持续保持着高度同步的频率,并兼营DVD线上租赁。
内容采购是奈飞创立以来解决内容丰富度最普遍的解决方法,在流媒体平台合作上,自然也不例外,这也是他们本来转型就存在的优势,因为YouTube背后的谷歌,可跟制片厂大佬们关系没那么亲善。
而作为内容提供方,因为是上游产业链,和像奈飞这样的渠道商打交道,可以稳赚销售分成,内容提供方们对此当然喜闻乐见——反正DVD、家庭娱乐这一块,他们一直以来都是行业里的一员,能有钱分就行。
至于,奈飞要跟YouTube争夺影视内容这块的市场,制片厂们肯定无所谓,谁能掏钱买版权,跟谁合作都行。
这里面的关系也复杂。
线下早已被几家垄断,而这几家相互之间又有牵连,像索尼方面就与YouTube达成了合作,但也不避讳可以跟奈飞合作。
市场重合,谁能坚持到最后再说,反正现在没有一家独大。
毕竟,当初百事达连奈飞都忍了、调节了,还怕什么——93年,雷石东收购派拉蒙,94年,又斥资84亿美金拿下百事达百分之81.5的股份,差不多在好莱坞拥有了一定的内容垄断。
到了97年,百事达+派拉蒙的组合,又有维亚康姆作为背后强援,雷石东占据了线下市场百分之90以上,其中百事达的员工总数超过6万人,在海内外建构出6000多家影碟经销点。
但进入新千年,随着新闻集团等资本相继进入好莱坞市场,以及谷歌、亚马逊等互联网巨头也看到了内容市场的巨大潜力,早变成了多强并起的格局,百事达因为跟不上潮流,人事臃肿、难以管理,迅速衰落。
换言之,内容市场这一块渠道商很多,且都有实力,制片厂的地位反而上升了,乃至于优质内容更加受到追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