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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七年三月十九。鄜延行台延州,殄羌寨正东。
少年骑在官道正中,享受着车辙的忠实护航。从驿站出发后,他已经匹马执鞭,连续骑了二十里山路,但腰板仍旧长剑一般笔直,深枣红的大食名骏“苕华”,同样也是精神十足地迈着快步。它很高兴,并且对此毫不掩饰,一对耳朵不时转动,调皮地向主人发出催促。
每当坐骑撒娇,少年都会咧嘴一笑,按老规矩挠挠牝马温暖的脖项。苕华是匹好马,任谁见到都会赞不绝口,它的肩高超过四尺八寸,令山区常见的挽马、驮畜相形见绌;它的筋肉匀称健美,运动时的线条令人赏心悦目。阳光洒落,照亮丝绸似的柔顺皮毛,反光点点滴滴,恰如流淌的苕玉之华。
战火彻底远离横山,也就是三、四年前的事情。延州的元气尚未恢复,找遍全境,恐怕也没有堪与苕华媲美的名驹。骑手也是同理,虽然少年身披军中常见的羊毛带袖披风,范阳毡帽懒洋洋地挂在身后,但披风之下的圆领袍,面料却是边地少见的上等蜀锦,精致光亮的长靿靴,更是用脑髓鞣制的塞外巨角鹿皮制成,只在辽西才有出产。除此之外,他还在小冠正中嵌了枚温润圆珠,来自南洋,宛如熔金的璀璨海珠……
像这样的珍物,土财主就算穿在身上,也只会被误会成舞台戏装。但少年却能将之轻松驾驭,就像自己的第二层皮肤。“区区百贯”,离开故乡时,他曾对唯一一个敢来送行的老仆,故作轻松地夸耀道:
“纵千万贯,不足挂齿。”
不过,其他人显然并不这么看。迎面而来的客商,无一例外纷纷侧目。正在山上移栽甘薯苗的农夫,至少有一半人放下手中工作,眨巴着眼睛一路目送。拐过老烽燧的时候,一位给父兄送饭的农家小娘子,甚至站在山路上几次欲言又止,萘果一样可爱的小圆脸,因为羞怯的缘故瞬间通红。
少年向她点头致意,惊得对方瞪大眼睛,好像小兔子一样快步跑开。鸟雀站在树梢,叽叽喳喳地对此评头论足起来,但少年只是笑笑,随即把目光转回夯土大道。自从离开汴京后,他遇到过无数类似情形,对此早已见怪不怪;相比路人的议论,头上那群半黑不白、忽散忽聚的云朵,反而更加需要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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