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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至少,参与这场叛乱的人是这么认为的。他们中绝大多数是同明军“百战余生”的“老兵”,是几次大逃杀中的幸运儿。在成功的活下来以后,他们得到了组织者不惜血本的高待遇:每天都有一点肉吃。看到菜汤里飘着的油花,又有从附近村里找来的女孩,不少人都觉得天堂不过如此。
十几个人的伤亡甚至不能让他们有什么心灵波动:看着炮弹绕着自己飞,一些人甚至出现了自己刀枪不入,神功护体的幻觉。
城头的枪声愈发杂乱,再也没有形成过一次齐射。越射击,硝烟就越浓,即使不停的转换射击位置,明军却仍然很难打中什么东西,反倒是“通条与铅弹齐飞,硝烟与晨雾一色”,彻底陷入了盲射状态。
受到烟雾的庇护,叛军几乎毫发无损的冲过原本会丢下数百具尸体的夺命距离,一股脑儿涌入大开的城门洞。
见到自家进展顺利,隐藏起来的一窝蜂又发射了两组以作支援。这次发射的距离近了很多,竟然有三分之一飞进了城内,桐油之类的易燃液体四处飞溅,所溅之处立马冒出了大大小小的火头。不过明军早有准备,立刻就有明军去挑水或者用竹管喷水灭火。火苗不能连成一片,被扑灭只是时间问题。
刚出了城门洞子,正处于狂喜状态的叛军就听到马蹄铁踏着石板的声音,想到曾经大逃杀的惨状,不少人吓得手心出汗,武器都抓不稳了。几个先期冲进来的小头目则争论着是要继续冲,还是先退出去:
“现在退出去,咱们再打进来就很难。”
“咱们有几根矛,怎么干的过明人的天马?”由于缅甸马和明军带来的马巨大的身高差,被明军骑兵反复碾压蹂躏的缅人甚至开始崇拜起自己的敌人。
明军骑兵夹了马腹又抽马背,让胯下战马的速度提到最高。
冲锋时的战马,最高可以达到六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即使这些骑兵人马都披上了铁甲,也达到了四十公里每小时的高速。看着远处反射着阳光的天马群,双方不约而同的闭上了嘴转头就跑。
几个呼吸之间,反应最慢的人被五百公斤重的**和钢铁直接撞飞。在重骑兵巨大的冲击力和极高的速度面前,一个又一个敌人或是倒在了飞扬的马刀下,或是直接被战马撞飞。
而这两种方式都几乎不会减缓一点点速度,也就是说,自己哪怕跑到最前面,也会迅速的被明军追上撞死或者一刀两半。在不可能逃出生天的情况下,一些人选择跪在地上,高举双手。
马上的明军看都懒得看一眼,甚至不愿意微微调转一点马头,后面立刻有步兵跟上去清理俘虏。
跟在骑兵后面的,是一支握着五米左右超长矛的步兵。
一直到十八世纪初发明卡座式刺刀之前,长矛手都是古代战争中主要的伤害输出者。朱元璋北伐时期的步兵,甚至干过步兵反冲击包围骑兵的事情。跟在骑兵后面的这些长矛手只有六百人,但其中经历最少的也是在贵州入伍,经历过数年明清战争,素质也就略逊于覆灭于浑河的浙军了。
好钢,要用在刀刃上。不过城内的明军哪一块都是好钢。
李定国之所以不关南门,就是打算以这支骑兵作为后手。从传统观点来看,因为街道狭窄,所以巷战步兵比骑兵适合。但李定国偏偏反其道而行之,不仅利用了叛军的心理盲区,而且还利用了这条笔直的大道,提前清扫路面,使得骑兵发挥了远超预期的效果。
越来越多的贼人或变成一滩肉泥,或变成步兵长矛下的俘虏,城下的敌人正在急剧减少。
孙崇雅见到贼人退去脸上大为欢喜,架起燧发枪小手一勾,一个逃跑的缅人应声倒下。
耳边立刻传来部下拍马屁的赞叹声,可他刚面露喜色,身后却传来了一声巨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