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小云回答的时候咬着牙,道:“我至少要让他知道,我父亲是为了什么死的。”
龙啸云无论做过什么事,现在都以用血洗清了。
作儿子的自然希望别人知道。
但林诗音却不这么想:“他这么样做,只因为他自己觉得应该这么样做,并不是要求别人原谅,也并不是想要别人知道。”她顿了顿,又道:“他不但为自己洗清了债,也为我们还清了债,只要我们能好好的活下去,他在九泉之下瞑目了。”
她不想去见李寻欢,因为她知道见了只有令彼此痛苦。
他们也没有再去寻找龙啸云的尸身,因为江湖中人都知道,金钱帮对处理尸体的方法不但很特别,而且很迅速。
他们若去寻找,找到的也只有痛苦──这也正如孙小红所知道的一样,她爷爷的尸身也永远也找不到的了。
世上本就有很多无可奈何的事,无论谁都无能为力。
这种事虽痛苦,但一个人若要活着,就得想法子将这种痛苦甩掉。
他们都决心要好好的活下去!因为死也不是解决这种问题的好法子──死根本就不是解决任何事的法子。
长亭内又有人在饯别。
这次要去的是阿飞,他说他要到“海上”去看看,找找是不是真有长生的仙草,不死的神仙。
他说的当然不是真话,但李寻欢也并没有阻挡他。
因为他的身世始终是个谜,甚至在李寻欢面前,他也从来不愿提起,但每当李寻欢说起沈浪,熊猫儿,王怜花,朱七七,这些传奇人物的传奇故事时,他脸上总会现出一种很奇怪的表情。
难道他和这些前辈名侠有某种很奇特微妙的关系?
他这次要远游海外,为的就是要去寻访他们?
李寻欢并没有问。
因为他认为一个人的身世并不重要──人既不是狗,也不是马,一定要“名种”才好。
一个人要成为怎么样的人,全都要看他自己。
这才是最重要的。
朋友间的离别总少不了祝福,也免不了伤感,但他们的离别却只有祝福,没有伤感。
因为他们确信彼此都会好好的活着,确信以后还有见面的日子。
尤其当阿飞看到李寻欢的手,他觉得更放心了。
李寻欢的手还是和孙小红的紧紧握在一起。
这双手握刀的时候太多,举杯的时候也太多了,刀太冷,酒杯也太冷了,现在正应该让它享受温柔的滋味。
世上还有什么比情人的手更温柔的呢?
阿飞知道孙小红一定会比任何人都珍惜这双手,这双手纵然还有剑痕,也一定会渐渐平愈。
至于他自己,他当然也有过剑伤。
但他不愿再提。
“过去的,全都已过去……”
这句话看来仿佛很简单,其实真能做到的人并不多。
幸亏李寻欢和阿飞全都已做到了。
阿飞忽然道:“三年后,我一定会回来。”
他微笑着,瞧着他们的手,又道:“我回来的时候,你们当然要请我喝酒。”
李寻欢道:“当然,只可惜三年未免太长了些。”
阿飞道:“我要喝的那种酒很特别,不知道你们肯不肯请?”
孙小红强着道:“你要喝什么酒?”
阿飞道:“当然是喜酒。”
喜酒,当然是喜酒。
就因为要喝喜酒,所以才要等三年──无论为谁守丧,三年都已足够。
孙小红的脸红了。
阿飞道:“我什么酒都喝过,就是没喝过喜酒,只希望你们莫令我失望。”
孙小红的脸更红,垂下头,却又忍不住偷偷去瞧李寻欢。
李寻欢的神情很特别,“喜酒”两个字,似乎令他有些不知所措,过了很久,他才缓缓道:“我什么酒都请人喝过,就是从未请人喝过喜酒,你可知道为了什么?”
阿飞当然不知道,李寻欢也不想要他回答。
李寻欢自己说了出来,道:“因为喜酒太贵了。”
阿飞怔了怔,道:“太贵?”
李寻欢笑了笑道:“因为一个男人若要请人喝喜酒,那就表示他一辈子都得慢慢的来付这笔帐,只可惜我又偏偏不愿令朋友失望。”
孙小红“嘤咛”一声,投入他怀里。
阿飞也笑了。
他已经很久狠久没有这么样笑过。
这一笑,使他骤然觉得自己又年轻了起来,对自己又充满了勇气和信心,对人生又充满了希望。
就连那凋零的木叶,在他眼中都充满了生机,因为他知道在那里还有新的生命,不久就要有新芽茁长。
他从不知道“笑”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他不但佩服李寻欢,也很感激,因为一个人能使自己永保笑音,固然已很不容易,若还能让别人笑,才真正伟大!
“画蛇添足”不但是多余的,而且是可笑。
但世上太多烦恼,岂非就因为笑得太少?
笑,就像是香水,不但能令自己芬芳,也能令别人快乐。
你若能令别人笑一笑,纵然做做愚蠢的事又何妨?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