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无知鼠辈。”桑德一个闪身避过了匕首的偷袭,他从储物戒中取出大剑,回身砍向胆敢向自己发动攻击的狂徒。
“呃啊!”偷袭之人想用匕首格挡,但大剑本就是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一力破万法的存在,不自量力的偷袭者的腕骨当场就被势大力沉的大剑所压碎。
“一个初入使徒阶的游荡者,也敢来捋我的虎须,是谁给你的胆量!”桑德一声爆喝,直接废了偷袭者的双腿。看着对方倒在地上痛苦哀嚎,桑德却并无一点同情之心,这就叫自作自受。
“说说吧,你是怎么盯上我的,是不是有人指使你这么做的?”桑德将对方掉落在地的两把匕首踢飞,眯起眼睛看着偷袭者。
“误会啊,大人,误会,这都是误会。”事关小命,偷袭者吓得手舞足蹈了起来:“是我看您年纪不大,身上却又带着储物戒指这样的价值不菲之物,加之又是在无人的下水道,故而一时贪念作祟,想向您‘借’点钱花花。还望您大人不记小人过,饶了我这回吧。”
“那好,我来问问你,你好歹也是一名使徒阶的职业者,为何出现在这下水道里?”桑德得寸进尺,咄咄逼人。
“大人,是这样的,我本来是城里血手帮的高层干部。一个星期前,敌对帮派突袭了我们的基地,斩杀了我们的老大,帮众们或死或降。我不愿给敌人当狗,又不想就这么简单地死去,因此就用游荡者的职业能力逃了出来。为了躲避那些仇敌,我没办法,只能躲到了下水道里来。”偷袭者的脸上挂着讨好的笑容。
他知道,以桑德表现出的身手来看,完全可以碾压自己,所以只能曲线救国了,这不是从心,而是高深的生存智慧,人生哲学。然后下一秒他就被桑德一剑劈断了脖子,飞出去的头上还带着几分谄媚。
收拾好杀人现场,桑德也没有了继续回味历史的兴致,匆匆返回了旅馆,一宿安眠自然不必多提。
第二天天色刚刚放亮,桑德就早早地起床了,埃布城虽好,却不是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后,真正生活的地方。
在山路中又是一番行走,时隔快九十章后,桑德终于回到了他魂牵梦萦的故乡。小村依旧,炊烟袅袅,为数不多的平坦田地里,泛着金色的麦浪,看来今年会有一个好收成了。
因为在来的路上桑德就已经进行过化妆,是以村民们没有认出他就是十多年前的那个“长不大的小矮子”桑德。
看着那些熟悉但又有些生疏了的面孔,桑德只是叹了口气,并未上去与他们打招呼,而是直奔自己家而去。
“等等,这里怎么住着陌生人?”桑德赶到熟悉的老屋时,看到的却不是养父乔治,也不是养母帕梅拉,更不是妹妹莉莉丝,而是从未见过的一家人在房屋里生活居住,这前所未料的发展让桑德的脑袋顿时懵逼了。
又是在村民中好一番旁敲侧击,桑德才得知了莉莉丝一家都搬去了埃布城居住的消息。原来,妹妹在当年事件发生的两年后,就嫁给了桑德曾经见过的那个金毛骑士,为了照顾二老,便把桑德的养父养母一起接去了方兴未艾的埃布城。
感情我白跑一趟啊,桑德哭笑不得,当即问明了莉莉丝新家的住址,掉转马头重新往埃布城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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